疫情冲击下民众愤怒情绪的变化

疫情冲击下民众愤怒情绪的变化

在疫情初始阶段,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新冠病毒的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明确指出,新冠病毒来源于野生动物。于是,“武汉人吃野味引起新冠肺炎,太可恶了”之类的言论在网上扩散,愤怒情绪逐渐在社会上蔓延。民众对此感到愤怒,一方面是因为这使自己和家人处于危及生命的风险中,另一方面是因为道德信念受到严重侵犯。道德信念是强烈而绝对的道德态度[6]例如,“人类应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就是一种坚定的、不容侵犯的道德信念。当个体的道德信念受到侵犯时,个体会对违背道德信念者产生强烈的愤怒情绪,并试图惩罚和排斥他们,以捍卫自己的信念。[7]人们愤怒,充满敌意,于是开始网络攻击,以此宣泄愤怒,导致许多武汉人乃至湖北人因此遭到歧视和被污名化。

在疫情发展阶段,民众对社会信息的关注度比以往高。尤其是居家抗疫期间,人们更是拿着“放大镜”看与疫情相关的新闻。“武汉红十字会医疗物资分配不均”“荷兰电台借疫情播放辱华歌曲”“海外留学生因疫情遭受歧视”……这些新闻虽未直接触及普通民众的个人利益,但激发的民众的愤怒情绪很强烈。一方面是由于道德信念受到侵犯,另一方面是由于这些信息对民众产生了消极影响,让民众体验到群体的愤怒情绪。群体情绪不同于个体情绪,是指个人对那些没有直接影响自身,但影响群体或其他群体成员的事件所产生的强烈的情绪反应。群体情绪更强调的是一种在群体中产生的情绪感受。从2003年的“非典”疫情,到今天的新冠肺炎疫情,在每次大灾难面前,中国人民都会形成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此时,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负面信息,群体水平的愤怒情绪就会更加强烈。

现在,全国疫情已经缓和,但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病毒的影响,国家经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生活开始无情地考验劳动者。郭永玉主持的人格与社会心理研究课题组进行的一项社会心理调查发现,在疫情发展过程中,人们对生命安全的威胁感知在降低,但对生活质量下降和个人经济损失增加的感知在上升。疫情尚未彻底结束,人们的心态就已经渐渐由生命焦虑转为生存焦虑。

受疫情影响,知名信息工程培训学校“兄弟连教育”在北京市的教学区终止招生,解散了所有员工;餐饮巨头西贝餐饮集团董事长表示,全国有2万多名员工待业,即便贷款发工资,也撑不过3个月;许多中小企业面临因现金流断裂而倒闭的风险。(https://www.daowen.com)

对于很多收入不稳定和薪水微薄的群体,如农民工、养殖户,经济压力更是难以承受。失去收入来源,很多人“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加上车贷与房贷,会面临很大的生活困难,不堪重负。面临失业风险的劳动者群体成为疫情冲击下的“临时弱势群体”。[8]

相对剥夺理论(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简称RDT)提出,当个体觉得自身或所在群体的地位和利益被相对剥夺时,会产生愤怒情绪,进而会采取手段改变所处环境。[9]例如,疫情给旅游业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互联网行业,因此旅游从业者在社会比较的过程中可能会体验到相对剥夺感,进而感到不满和愤怒。不公平感也是民众愤怒情绪的诱发因素。湖北省官方发布的“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考加10分”的消息引发热议,有民众表示不满。奖励一线医护人员,这并没有异议,但采用加分的方式破坏了教育公平,对其他考生、其他医护工作者不公平。因此,疫情缓和阶段应关注民众的生活处境,重视其情绪变化,警惕因各种因素引发民众的愤怒情绪。

从疫情出现至今,民众的愤怒情绪经历了一定的波动。愤怒对象、愤怒缘由及对社会的影响均发生了变化。在疫情初始阶段和疫情发展阶段,民众的愤怒情绪与道德信念息息相关。道德上的愤慨是指因为违背道德信念而产生的不满,它使人们感到重要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群际冲突可以被视为原则冲突。而在疫情缓和阶段,民众的直接利益受到损害,愤怒情绪主要源于相对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在这种情况下,群际冲突可以被视为利益冲突。在集体行动的背景下,区分原则冲突和利益冲突十分重要。原则冲突更多地使人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绪,利益冲突则更多地使人们用工具来实现改变现状的目的。因此,与疫情初始阶段和疫情发展阶段相比,在疫情缓和阶段要警惕在愤怒情绪助推下,公共卫生事件向政治事件转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