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社会公益是ART实施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

三、贯彻社会公益是ART实施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

生育孩子是每一对夫妻的权利,大多数夫妻是通过自然生育的方式生育后代的。而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助孕,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帮助有孕育后代愿望、但因为患有疾病不能怀孕生育孩子的夫妻,借助现代医学技术孕育后代的一种补充生育方式,绝对不可作为生育的主流,替代自然繁衍的基本生育过程。我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对此进行了具体要求,主要内容有五点:第一,实施ART助孕的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内夫妇,同时要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第二,在助孕过程中,非医学需要医疗机构不得实施性别选择;第三,禁止医疗机构实施生殖性克隆技术;第四,异种配子和胚胎不得用于ART;第五,配子和胚胎实验研究及临床工作必须遵循相关的伦理和道德原则。(https://www.daowen.com)

因此,在对ART临床及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与督导过程中,要高度关注其社会公益性,反对商业化;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助孕的诊疗工作,要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在生育问题上“赶时髦”和随意性,所针对的人群只能是有疾病不可自己怀孕生育的合法夫妇;在ART整个过程中都要关注配子和胚胎的使用、管理,防止商业化交易行为的发生;不允许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以及实施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多余配子与胚胎的所有权属于患者夫妇,未经患者夫妇同意,任何ART机构都不得对其擅自使用和处理。ART的研究项目,必须遵守行业规定,必须遵循社会公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