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及其分类

一、器官移植及其分类

器官移植是指用手术的途径摘取一个个体体内具有生命活性的器官,并将它植入自身或者另一个个体体内的过程,以替代因为各种损伤或疾病而导致功能丧失,并无法用其他方法医治的脏器,达到拯救生命的目的。单从操作技术上看器官移植,这是一项综合运用解剖学、生理学、外科学等学科知识的高精尖操作技术,并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一)器官移植

在生物体内,一些形态相似、结构和功能相同的细胞群可称为组织。生物体的器官是由几种不同的组织按一定的顺序组合在一起,形成具有相应功能的结构。不同的器官按照一定的方式有序结合起来,共同完成某些生理活动,这就构成了系统。即从组成层次上来看,细胞是构成组织(如结缔组织)的基本单位,几种不同的组织构成器官(如心、肝、肾),系统(如消化系统)又由几种不同的器官构成。由此可见,器官与组织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人体的所有器官都是由组织构成的。例如人体表面积最大的器官是皮肤,皮肤主要由上皮组织和结缔组织构成;心肌细胞群构成肌肉组织,肌肉组织与结缔组织等不同组织构成心脏这个器官,心脏再与血管等不同器官构成循环系统。

器官是人体中具有一定功能的结构,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人体由完成共同功能的不同器官构成,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是人体的八大系统。这些器官和系统的正常功能维持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为人体的健康提供保障。如果把人体比喻成一台功能完善的机器,器官就像是这台机器的零件。任何一个器官因各种原因发生功能障碍就会影响相应的系统,导致系统功能紊乱;当生物体的器官发生不可逆的功能损害直至器官功能衰竭时,会导致生命危险。死亡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由一个或多个器官功能衰竭所引起的,因此,防治器官功能衰竭或恢复器官的正常功能是挽救生命的关键。当各种病因导致器官功能衰竭,药物、内科治疗和一般手术都不能奏效,而此器官功能又是维持生命必不可少的时候,那么器官移植手术就是目前挽救生命的唯一途径。

移植是指用手术将某一个体的细胞、组织或器官植入到自体或另一个体的某部位,以替代已丧失部分功能的方法。根据移植物的种类,移植技术包括以下三种:细胞移植、组织移植及器官移植。在医学与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中所涉及的器官移植技术中对器官的定义并不一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器官移植术通常是指心脏、肺脏、肾脏等实体器官的移植;而广义的器官移植术不但包含了狭义的器官移植,还包含了人体组织移植和细胞移植。虽然明确的“器官”的概念有利于对人体器官移植中的各种伦理与法律问题的研究,但是由于器官移植中的器官与遗体捐献的器官与组织、胎儿及胎儿的器官与组织等紧密相连,因而在相关的实际伦理与法律问题研究中难以截然分开。例如法国在1976年曾经颁布《有关器官摘取的法律》,但是在1994年通过的《有关人的身体元素与制品提供和利用的法律》的法律文件中不仅对器官移植进行了规定,还包含了人工授精、胚胎研究等生命伦理问题;不仅有对狭义的器官摘取的规定,还有对摘取组织、细胞和活体制品的相关规定。该文件虽然没有清楚地定义“细胞”“组织”和“器官”,但明确了骨髓不是器官,作为人体的一部分,与器官同等看待。在大多数国家的器官移植法中,都将器官移植对象限定为人体器官,而将人体细胞、骨髓及胎儿器官和组织等排除在外。例如德国《器官移植法》规定:“……本法适用于以向他人移植为目的而对人体器官、器官部分或者组织进行的捐献和摘取及器官的移植……”这将血液和骨髓以及胚胎和胎儿的器官和组织排除到这个适用范围之外。在南非的《国家卫生法》中明确了人体器官属于人体的一部分,因为其生理结构对人的生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器官可以指眼球及其附属物,但肌肉、骨骼、体液等不在器官之列。而韩国的《有关脏器等移植的法律》中规定的器官是指内脏,以及为了恢复功能受损的器官或业已停止机能的器官所必需的组织,包括所有为了恢复人体正常机能而摘取、移植的人类的内脏或组织。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关于器官移植的概念是狭义的器官移植。例如条例中的第2条对人体器官的定义是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脏器,如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部分,而没有将人体细胞、角膜、骨髓等组织纳入器官的范围。狭义的器官移植概念在我国地方制定的其他有关器官移植的条例中有所体现。我国台湾地区的《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中规定:“本条例所指器官,包括组织”;而在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细则》中则规定器官是肾脏、肝脏、胰脏、心脏、肺脏、肠、肢体、骨骼、角膜、视网膜及其他经卫生主管机关指定之类目。我国澳门地区的相关法律将器官和组织均列入了调整对象,包括骨髓、肾脏和角膜等。类似规定也可见于其他地方性法律法规,如《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中也明确规定该条例适用的范围不包括以下人体组织:血液及血液制品、精子、卵子、胚胎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第2条中也规定,本条例中捐献遗体包括捐献遗体的全部和遗体的器官、组织,不包括血液、精子、卵子、胚胎。[1]

从上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器官移植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并且在实际问题的研究中又无法截然分开。鉴于器官移植是一项非常庞大而程序复杂的工作,包含人体器官捐献、死亡定义、选配、摘取、保存、运送、植入等步骤,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专业医疗人员、器官移植的供者和受者双方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全力合作,更需要相关的规定来保证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因而从广义的角度来研究器官移植的相关问题更具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器官移植的分类

器官移植有多种分类方法,可根据供者与受者的遗传学关系、移植物植入的部位、移植器官的生命活性、器官捐献时供者是否还有生命、器官移植物的数量等来分类。(https://www.daowen.com)

按照供者与受者的遗传学关系,可将器官移植分为以下四种:①自体移植:供者与受者是同一个体,因此移植后不会引起免疫排斥反应。若将移植物移到原来的解剖位置,称为再植术,如断肢再植、肾动脉狭窄患者切除狭窄段动脉后实施的自体肾移植;如果将自身的组织器官通过移植的方法移植到自身的另一部位,如自体皮肤移植,则称异位移植。②同种同质移植:指具有相同基因的不同个体之间的组织或器官移植。因移植物取自遗传基因与受者完全相同或基本相似的供者,移植后不会发生免疫排斥反应,一般都可成功,如同卵双胞胎之间的器官移植。③同种异体移植:器官提供者与接受者属于同一种族,这样的器官移植称为同种异体移植,如人与人之间的器官移植。目前这种移植方法是应用最广泛的。由于供者与受者有遗传基因差异,抗原结构不同,常伴有免疫排斥反应。④异种移植:如果器官提供者与接受者属于不同种族,他们之间的组织或器官移植是异种移植,这样的移植可引起强烈的排斥反应。目前研究比较多的异种移植是将猪的胰岛细胞或经基因修饰的胰岛细胞植入人体。由于预后不良,并且涉及疾病传播和跨物种感染的危险,人畜混合生物等医学问题,绝大多数国家禁止临床开展此类移植。

按移植物植入的部位,可将器官移植分为:①原位移植:将移植物植入受者该器官的原解剖位置,心脏移植就属于这种情况。②异位移植或辅助移植:器官或组织植入的部位是在原解剖部位以外的位置,称为异位移植或辅助移植。因为某些器官在原解剖位置不好固定,所以移植后只能放在别的位置,比如肾脏移植一般放在髂窝。③原位旁移植:是指器官或组织植入的部位是在原解剖位置旁边。如原位旁胰腺移植、原位旁小肠移植等。

按移植器官的生命活性,可将器官移植分为:①生物活性器官移植:移植器官不但在整个移植的过程中能始终保持生命活性,并且在移植术后能立即恢复原有的功能。临床上大部分生物活性器官移植为活体移植,如肝、肾、心脏移植。生物活性器官移植要求器官缺血时间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减少缺血再灌注等损伤,因此对器官摘除、移植时间要求非常苛刻,要求在摘除器官的短时间内尽快完成移植手术。②结构移植或支架移植:有的用于移植的组织或器官已经失去生命活性,例如骨、软骨、血管或一些筋膜等,将其用于移植仅仅是为了提供支持性基质或机械解剖结构。因此,对于摘除器官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例如死亡后6小时内将摘除的角膜用于移植是可行的。

按照器官摘除时供者是否有生命,可将器官移植分为:①活体器官移植:是指健康人作为捐献器官的供者,将自己功能健全的器官捐献给患者的一种合法行为。一般说来,活体器官移植的成活率高于死体器官移植,但是会引发更突出的伦理问题,因此在选用活体器官作为器官来源时需要有严格的医学和伦理标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开展了肾、肝、肺、胰腺、小肠等常见的活体器官移植。其中以肾移植占多数,因为供者捐献成对器官中的一个不影响其生命健康;健康人也可以捐献肝脏的一叶而不影响其生命健康,因此活体肝移植也较多。②无心跳死体器官移植:是指器官来自死体,其死亡标准是“心肺死亡标准”。此类器官移植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采取了器官维护措施。如果能及时采取器官维护措施,很多无心跳死体器官是可以应用到器官移植的;如果缺乏这些措施,几乎只有角膜可以移植。③脑死亡死体器官移植:是指将“脑死亡标准”作为确定供者死亡的标准。在接受脑死亡的国家中,大部分活性器官移植属于此类器官移植。脑死亡死体器官移植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按照脑死亡标准科学地确定死亡,并使用合情合法的途径来获取这类器官。

按器官移植物的数量,器官移植可以分为单一(或单独)移植、联合移植和多器官移植。除此之外,还有几种特殊的器官移植,如胎儿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移植,合成生物学器官移植,细胞培养的器官移植,等等。

随着高科技和生物工程的发展,科学家除了尝试通过异种器官移植来满足患者对器官的需求,也试图合成生物学器官来进行移植。2013年12月,巴黎蓬皮杜欧洲医院的医生为一名处于临终状态的75岁男性患者成功植入一颗由塑料和生物材料制造的永久性人工心脏。

用细胞来培养所需器官也是移植医学努力的方向,我国已成功开展细胞培养的器官移植,例如胰腺细胞移植技术。2013年4月,医生从患有先天性器官缺陷的韩国女孩汉娜的骨髓中抽取干细胞培养出一根适合移植的气管,并将此气管成功植入汉娜体内。

为了更好地研究和解决器官移植中的各种问题,我们可以将器官移植按照上述方法分类。但是在临床医学实际应用中,往往不是单一的分类,而是几种分类标准的综合,例如脑死亡、心肺联合原位移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