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经营销学

一、神经 营销学

20世纪90年代,美国国会公开宣布开展“脑的十年”计划(1990—2000),对学术、社会、技术和医学环境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激起了促进国际合作的原动力,由此产生的神经科学浪潮导致了神经营销学和神经伦理学等新的分支学科领域的出现,神经影像学研究各领域也因此有了众多发现,这些新的学科领域对传统生命伦理学发起了严峻挑战。

神经营销学的产生来源于两个领域(营销和神经科学)的高度融合,该术语大约在2002年开始获得认可。从此两家美国企业,即聪明屋和销售大脑,也开始在神经营销学领域提供研究和咨询服务。不久之后,在2003年,贝勒医学院的瑞德·蒙塔古(Read Montaque)教授进行了一项有趣的实验,该实验结果在2004年的《神经元》杂志发表。该实验是这样的:对一组饮用世界上两大知名品牌饮料(可口可乐和百事)的人进行功能性磁共振大脑扫描。结果发现,当受试者不知道自己所喝饮料的品牌时,他们说自己喜欢喝的饮料是百事,但当他们知道自己喝的是可口可乐时,他们说自己更喜欢可口可乐而非百事。该研究揭示了一个有趣的事实,即品牌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行为。因此,像类似可口可乐这样强大的品牌形象,可能在消费者前脑皮层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该脑区域控制着注意力和短期记忆,因其在个体行为规划中的特殊作用而闻名于世。

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研究可分为两个子领域:第一个领域是关于神经科学研究中涉及和需要考虑的伦理学方面,第二个领域是神经科学研究对既有的伦理、社会和法律等方面的影响。神经科学能够为我们提供特定的思考和与行为有关的科学知识,也即提供了一种事先判断和评估某种行为的预见性,这将有助于神经营销学的发展。神经营销学的主题之一是消费者自主行为的控制及其权益的维护。在销售人员看来,与经典营销的思路和方法不同,神经科学工具能够提供更加珍贵并且可以用来控制消费者的信息。因此,在商业界看来,神经营销学技术所提供的预测消费者行为的能力远远胜于经典销售技术。

近年来,神经营销学已在媒体中获得高度可见性,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其中,大多数讨论专注于其可能对消费者带来的影响,从而观察该领域的研究之于理解神经生物学机制和消费者行为关系有潜在贡献。[13]而加里·罗斯金(Gary Ruskin)则认为,利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等医学技术提高营销活动效率,会对消费者造成负面的影响,这将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领域。在致美国参议院的信中,加里·罗斯金明确指出了神经营销学可能导致的三个潜在问题:首先,利用神经营销学促销有害产品会导致疾病发生率的提高;其次,促使政治宣传效率的提高,有可能导致不当竞争;第三,神经营销学还可用于宣传低劣的价值观念。[14]从自由意志的视角来看,神经营销学可能违背消费者的自由决定权力并可能导致类似知情同意的伦理问题。事实上,任何以人为研究对象的科研活动,都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遵循相应的伦理、社会和法律规范,在研究之前研究者应把受试者的相关权益首先纳入思考范畴。例如,研究者的任何以受试者相关信息为研究对象的试验,都应获得受试者的自愿参与研究的知情同意书,且所有试验都应在知情同意书范围之内,否则都将被视为侵犯受试者的权益,违反了相应的伦理原则。同样的,神经营销学研究中的相关技术和预期目的预设都将引发一系列的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神经营销学商业协会制定伦理规范的原动力,成为了商业协会的入门标准。

总之,否认神经营销学中伦理问题存在的观点是与事实不符的。神经营销学使我们了解特定营销策略之于我们决策影响以及我们对不同营销特定促进因素的反应成为了可能,它应被视为一种新的有能力在将来为研究消费者行为和我们的决策机制提供更多相关资料和可能帮助的新兴领域。但是,神经营销学与消费者权益并非一定矛盾;相反,神经营销学还可以帮助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和产品促销营销开支;消费者还能通过神经营销学更多更好地了解自我、自我的消费习惯,以及不健康的饮食和消费冲动等;神经营销学还将使我们能够证明并提高消费者的行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