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残疾等级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状况
根据残疾人残障程度的不同,教育方式和教学计划都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中度和轻度的残疾人可以选择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形式进行学习,重度残疾人可以选择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接受教育。
(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需求难以广泛满足
随着残疾人教育资源与环境的改善,很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有了更强烈的教育需求。为了增进自身的生存状态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残疾学生希望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化的教育形态,专业、系统地帮助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但是,以特殊教育学校代表的教育资源难以满足残疾人的庞大需求。
自20世纪80年代起,为满足残疾人教育需求,我国兴办了一批特殊教育学校。这部分学校属于义务教育机构,主要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虽然这部分学校在小龄儿童康复、学龄儿童融合教育、大龄学生职业培训等方面,为残疾人学生实现自己的学习理想提供了条件,但是机构教育的覆盖面过窄,无法惠及所有残疾学生,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二)随班就读的教育需求增长较快
随班就读已成为残疾学生的一种主要就学方式和教育需求,我国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选择了随班就读。这是因为我国适龄残疾儿童达800万人之多,单靠设立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是远远不能满足这些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需要的。因此,只有根据我国残疾学生的具体需求,在普通中小学大力开展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才能解决残疾儿童的受教育问题。
随班就读比较符合当今国际特殊教育的趋势,体现了融合教育的特征,能够以较小的成本产生最大的教育产出。但是,随班就读仍然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一是随班就读的师资力量比较缺乏,因为经费、编制等原因,随班就读实践中特殊教育教师严重缺乏;二是随班就读的任课老师不一定拥有较为系统的特殊教育知识,不能针对残疾儿童出现的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三是随班就读班级的其他家长对融合教育心存疑虑,担心残障儿童影响课堂纪律和秩序、担心健全儿童会模仿一些残疾儿童的一些“怪异”行为;四是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的家庭缺乏社会的支持,随班就读的学校一般难以给出针对孩子情况的专业性的特殊教育就学建议等。
(二)社区教育和送教上门的教育需求具有个性化的特点
残疾程度较重的儿童也有一定的教育需求,但由于不同个体的残疾状况不同,教育需求大都是比较特殊的个性化需求。这部分教育需求,通常以对社区教育和送教上门的社会支持为主。
一般来说,社区教育和送教上门针对的对象是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是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社区教育是通过社区服务的形式,为部分重度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这类服务往往不是由教育机构提供的。送教上门则是由学校提供教师资源,在固定的时间到残疾儿童的居所为残疾儿童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通常,送教上门的老师首先做好相关专业评估,通过访谈了解残疾儿童的现状,针对残疾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然后制订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相比较而言,送教上门比社区教育的规范性要强。例如,天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服务的实施意见》,规定了享受送教上门的对象、教育原则及时间等。
经过近十年以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在提供个性化的“送教上门”工作上取得了较大成果,满足了部分残疾程度较重儿童的教育需求,并且送教主体的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残疾儿童的种类不断增多,同时也对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