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受教育程度状况

一、残疾人受 教育程度状况

(一)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残疾人接受教育是保障受教育权和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形式,也是提高残疾人个人发展能力和日常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图6-1所示),我国残疾人教育程度较低,残疾人的文盲比例远高于健全人,近一半的残疾人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远高于健全人的文盲比例,有47.48%的残疾人接受过中小学义务教育,只有1.49%的残疾人接受过包含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1]可见,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文盲比例非常高,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很小。

(二)女性残疾人与农村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易受剥夺

从人口学特征的角度来看,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较为明显。总体来看,女性残疾人、农村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容易受到剥夺。有学者的研究分析发现,从年龄特征来看,文盲率随年龄的分布出现U形曲线:40—50岁年龄段残疾人文盲率最低,15—19岁年龄段残疾人的文盲率最高,学龄残疾儿童的就学率也不容乐观。[2]

图示

图6-1 全国残疾人教育程度构成示意图

(三)智力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最低

从残障类型来看,不同残障类型的残疾人的受教育状况各不相同。其中,由于接受教育的能力较弱,智力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最低,文盲率高达60.2%。相比之下,肢体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要好于其他类型的残疾人。另外,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受教育状况也不容乐观。

由于我国残疾人的构成非常复杂,各类残疾类型都有,并且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比重较大。因而,在对我国残疾人教育需求进行分析的时候,需要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关照到每一个残疾人的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