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支持的满意度分析
(一)教育支持满意度的总体水平
1.教育支持满意度分析的指标说明
在构建残疾人教育需求社会支持满意度指标体系过程中,既要考虑残疾人社会支持满意度测量的通用模型,又要充分考虑残疾人教育需求社会支持的具体实际。从残疾人社会支持满意度测量指标体系来看,残疾人教育支持满意度主要包括三个观测变量,分别是教育扶持政策、教育服务活动、教育服务效果等。这部分指标的选取,是在通过多轮对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与家长访问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形成的。
其中,教育扶持政策只要考察相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促进残疾人就学和升学的相关扶持政策。如中小学教育阶段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合理便利服务政策,专门的特殊学校的招生政策和优惠政策等,都是本书考察的范围。相关政策实施给残疾人及其家庭带来的满意度以及接受教育后的满意度,都是本书在进行教育支持的满意度状况调查时通过数据分析和深入访谈的研究目标。
2.教育支持满意度的总体水平分析
数据分析显示(如表6-1),残疾人对教育服务的满意度相对较高,达到了80.7%,但对教育服务效果和教育政策的认可度并不高,只有62.9%的残疾人对教育服务的效果表示满意,只有47.4%的残疾人对教育政策支持表示满意。这说明,教育支持是残疾人社会支持系统中最大的短板,社会支持提供的教育服务还有非常大的改善空间。
表6-1 教育支持总体满意度的人群分布

(二)分类别残疾人教育支持的满意度水平
利用分层研究的方法,对残疾人群体进行基于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残疾类型、残疾等级、经济收入水平、家庭结构等层级的横向分析,可以考察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在教育支持方面的满意度水平。具体分析结果,如表6-2所示。
虽然不同分层标尺下的残疾人对教育支持的满意度有差异,但除了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和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等视角下的不同层级的残疾人的满意度有显著差异外,其他标尺下的满意度差异没有显著差异。具体而言,肢体残疾人、轻度残疾(四级残疾)对教育支持的满意度最高,满意度分别达到3.97和3.95,整体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与其他残疾类型和残疾级别的满意度有显著差异。另外,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残疾人对教育支持的满意度越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的满意度为3.9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残疾人的满意度仅为3.24,这说明文化程度高的残疾人且与较低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
表6-2 分类别残疾人教育支持的满意度水平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