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延伸阅读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3条的规定,行政强制还可以分为:适用特别法规范的行政强制和不适用特别法规范的行政强制,所谓适用特别法规范的行政强制,包括两种情形:①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②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行政强制基本原则

(一)行政强制法定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①行政强制设定法定,即依据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②行政强制的实施法定,即行政强制的实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

(二)行政强制适当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必须符合理性,应对手段和目的进行衡量。在确保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基础上,尽量做到选择非强制手段,选择较轻的强制手段。所选择的行政强制手段与所要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需求程度相当。

(三)说服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https://www.daowen.com)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应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行政目的的实现提供便利。能够以教育的方法达到目的,不以强制的方法达到目的。

(四)行政强制不得滥用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强制的目的和价值取向必须正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本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在行使行政强制权时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这一原则内容主要有:①行政主体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本节引例中,三环家具城案基本事实是国东公司与纸张公司签订合同,由国东公司租赁外文局管理使用的西三环89号院并出资建设临时商业用房。之后因临时商业用房超过批准期限,而被规划管理局责令外文局和国东公司拆除该临时建筑,而国东公司拒绝拆除临时建筑,由此发生争议而诉诸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第66条的规定,临时建筑必须经批准,且应当在使用期内自行拆除。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规划管理局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在本案中,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国东公司没有自行拆除,也没有遵从规划管理局责令其拆除的决定,又由于法律没有授权规划管理局强制执行权,因此规划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