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知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理论知识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收的特征

1.行政征收目的具有公益性。行政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为满足某个集团的私利或者商业利益。行政征收的财物是国家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条件,必须用于社会公用事业。例如,收税是为了保障国家财政的需要,而国家财政是国家机器存在和运转的基本条件。

2.行政征收主体特定。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并非所有的行政主体都具有行政征收的权力,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具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才有权作出征收行为。由于行政征收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直接产生影响,因此,必须对行政主体资格作出严格的法律限定。

3.行政征收的内容是金钱、实物等财产的所有权。行政征收是国家无偿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的一种方式。行政征收的法律后果是行政相对人的一部分财产转归国家所有,因此行政征收的内容具有明显的财产性。

4.行政征收具有强制性。行政征收主体实施行政征收行为,实质上是履行国家赋予的行政征收权,这种权力具有强制他人服从的效力。因此,实施行政征收行为,不需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甚至可以在违背行政相对人意志的情况下进行。征收的对象、数额及具体行政征收的程序,完全由行政主体依法确定,无须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一致。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行政征收具有无偿性。在行政征收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主体获得行政相对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物品是无偿的,无须向被征收主体支付任何报酬。行政征收的财产由被征收主体向国家单向流动,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

6.行政征收具有法定性。行政征收直接指向是行政相对人的经济利益,具有侵害性。现代行政,特别是侵益性行政行为必须遵循行政法治原则。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行政征收,行政征收项目、行政征收金额、行政征收机关、行政征收相对人、行政征收程序都应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

(三)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及公益征收的区别(https://www.daowen.com)

为进一步理解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有必要将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行政没收相区分。

1.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行政相对方财产或劳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①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仅限于财产,而行政征用的标的除了财产外还包括劳务;②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行政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③从适用的情形看,行政征收对客观情势并无特别的要求;而行政征用则一般发生在紧急情况下,如《戒严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对房屋、场地、交通工具等进行征用;④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行政征用一般应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行政征购,是指行政主体以合同的方式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的主要区别是:①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征收是单方行政行为,而行政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尽管在行政征购中行政相对方的意思表示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它仍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的合意。②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行政征收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征收权,行政相对人依法负有缴纳义务;而在行政征购中,行政征购合同成立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基本对等的,行政主体在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财产的同时必须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③能否取得补偿不同。行政征购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是有偿的;而行政征收则是无偿的。

3.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在表现形式上有相同之处,即行政主体实施的无偿取得行政相对方财产的所有权的行为。但两者也存在着差别,主要区别是:①两者发生的依据不同。行政征收以行政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没收只能以行政相对方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为条件。②两者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征收属于一种独立类型的行政行为,而行政没收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③两者在行为的连续性上不同。对行政征收而言,只要据以征收的事实依据存在,行政征收行为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其行为往往具有连续性;而对行政没收来讲,对某一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性的行政没收处罚。

4.行政征收与公益征收。公益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个人和集体的财产(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为。行政征收与公益征收都表现为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取得行政相对方财产权。主要区别是:①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是金钱、实物等财产的所有权;公益征收的标的主要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②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公益征收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收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本节引例中,昆明市官渡区地方税务局是国家设立的税务机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所确认的征税主体资格,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等征税行为。为了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昆明市官渡区地方税务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云南中城地商投资有限公司代征零星分散的税收,并针对李某的转租房屋的行为,以职权核定李某应纳税款,按次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六税费行政征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征收行为合法。李某要求法院判令昆明市官渡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税费的行为违法及返还税款的诉请不能成立。

二、行政征收的内容和分类

(一)行政征收的内容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

1.税。税即税收,是指为实现国家职能,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社会组织和个人强制性地无偿取得其财产并纳入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资源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种。按照税收支配权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国家通过对各种税的征管,达到调节资源税分配和收入分配、各行业协调发展的目的。通过对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合理分配,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实施。我国税收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税的征收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费。费即行政收费,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向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了行政服务或行政管理,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面向行政相对人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行政收费的原则、种类、额度等问题,应由法律作出原则性的规定,由行政法规、规章作出具体规定。我国行政收费主要有:资源费,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等;建设资金费,如公路养护费、港口建设费、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管理费,如市场管理费、工商管理费;使用费,如车辆通行费、土地使用费等;环保费,如排污费、卫生费等。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