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引例
何某诉规划局、市容管理局强制拆除赔偿案(https://www.daowen.com)
何某于2007年到桂林市郊某村租了一亩荒地,建起了10多间砖木房养猪。2009年11月3日,当地政府以何某在某村的建筑物违反城乡规划法,下达处罚决定书,要求何某应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此后,何某一直未按照规定拆除。政府组织规划、市容管理和城管部门强制拆除了何某的砖木房等建筑物。何某认为,政府违法强拆造成其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规划局、市容管理局拆除其建筑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法院受理后一审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上诉后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何某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规划局、市容管理局赔偿因拆除其建筑物造成经济损失29万余元。试分析:何某能否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