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的概念和特征
2026年01月15日
一、健康权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并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健康权以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为具体内容,但不以人体的整体构造为客体。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就在于健康权的客体是健康;而身体权的客体则是身体。因此,当健康受到损害并不意味着身体也受到损害;当身体受到侵害并进而损害到健康时,应认定为侵害健康权,而不是身体权。(https://www.daowen.com)
2.健康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但不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价值为客体,这是健康权与生命权的重要区别。尽管生命与健康紧密相连,但健康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而生命权则是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的延续为根本利益。侵害生命权是以人的死亡为判断标准,没有造成死亡,侵害的只能是健康权或身体权。
3.健康权保护的是自然人身体功能的正常发挥,使其行动自如,运动自主,而不是保护身体、意志不受外界约束,这是健康权与人身自由权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