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物权法》未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作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应当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自然人经审批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批,不得损害国家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农村居民只能以户的形式申请宅基地,并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因转让房屋所有权或实现抵押权而使宅基地发生转移的,权利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https://www.daowen.com)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应当载明宅基地的位置和四至范围。自然人在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自然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只能用于建筑房屋、供作居住的用途。但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一并转让;当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导致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移。受让人和因实现抵押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