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全和先予执行
导入案例
王某和女儿吴某(4岁)回家时被醉酒的孙某所驾驶的小货车撞伤,后王某诉孙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法院立案。事故发生不久,吴某的生父突然失踪,而王某的娘家生活贫困,无力承担母女俩的治疗费,肇事司机孙某弃车逃逸,并未预付任何治疗费用。该案起诉时母女均未脱离治疗,生活极度困难,因此王某申请先予执行。法官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并协调交警部门对孙某的肇事货车进行变卖,将卖得价款全部支付给王某母女,以解燃眉之急。之后,该案再开庭审理和判决。(https://www.daowen.com)
本案知识点: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