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执行程序

第二节 执行程序

导入案例

甲和乙是居住在顶楼的对门邻居,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利用双方的共用露台搭建了一个杂物间,使得甲全家生活很不方便。甲找乙协商多次,要求乙拆除该杂物间,乙都予以拒绝。不久甲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必须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杂物间。但是乙对法院的判决不以为然,直至履行期满仍拒不执行。于是甲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然而乙在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仍不实施拆除行为,法院遂请来建筑队拆除了乙的杂物间,拆除费用共计2760余元,全部由乙承担。(https://www.daowen.com)

本案知识点:强制被执行人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