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诊断
1.诊断依据 必须具备感染及休克综合征这两个条件,其要点包括:①血压下降的同时心排血量增加;②外周氧耗减少;③系统血管阻力下降;④心室射血分数下降;⑤相关多器官功能衰竭。
2.诊断标准
(1)临床上有明确的感染。
(2)有SIRS的存在,即出现下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表现:①体温>38℃或<36℃;②心率>90/min;③呼吸频率>20/min;或PaCO2<32mmHg;④血白细胞>12×109/L,<4×109/L,或幼稚型细胞>10%。
(3)收缩压<90mmHg或较原基础值下降的幅度>40mmHg至少1h,或血压依赖输液或药物维持。
(4)有下列一条以上证据证明器官灌注不良或功能衰竭:①神志差或有改变;②低氧血症(PaO2<75mmHg);③血浆乳酸增高;④少尿>lh[尿量<30ml/h或<0.5ml/(k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