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前文的比较说明,川口河陶器属于齐家文化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但若全面分析这批器物,就会发现其与甘肃中部及以西地区时间相当的齐家文化遗存的面貌还有一些差异。
川口河出土的单耳罐中,有一类罐,如76LCM:3、4(图一:7),器耳特别宽大,上接口沿,下连罐腹中下部的标本,除了秦魏家M114:4略为类似外,在其他地点基本不见。泥质陶的双耳罐是齐家文化的常见器物,双大耳置于口腹之间的罐最多,而将双耳接于口肩之间的罐相对较少。尤其像川口河76LCM:20(图三:3)那种在颈部及肩部施几道旋纹的双小耳罐,却未见于其他齐家文化遗址。川口河出的侈口高领无耳罐76LCM:10(图三:4),与秦魏家的Ⅱ式瓶等略相似,但颈部和肩部施有几道旋纹做法,也不见于其他遗址。齐家文化虽然流行不同形式的单耳罐,但像川口河76LCM:8(图三:2)那一类领部特别高,颈部、肩部及腹部饰旋纹的标本,却极为罕见,现知只有秦魏家的M37:2号罐一件的颈部饰两组旋纹,有些相似。但川口河76LCM:7、8(图三:1、2)这类单耳罐,在与耳相对的另一侧口沿上有用手捏出的短流,却从不见于其他齐家文化遗址的陶器之上。

图三 川口河出土的带流罐、旋纹罐
我们已经分析过川口河陶器的年代,大体相当于中、西部齐家文化的中期略偏晚阶段,并不是该文化的最晚遗存。因此,这些差异的存在就不会是时间早晚所形成的变化,而只能考虑是由于地域不同而出现的差别。换句话说,川口河陶器可能代表了齐家文化中期阶段在东部地区的基本面貌特征。
当然,仅将川口河这一个地点的发现就认定是东部地区齐家文化遗存的代表,似乎有些勉强,孤证无征,难免被怀疑为偶然现象。不过,据笔者所知,类似的遗存绝不只是川口河一处。(https://www.daowen.com)
2001年,陇县图书博物馆在距川口河以北约四公里的郑家沟村,又征集了一批齐家文化的陶器,共有单耳和无耳的陶罐十件[187],面貌特征与川口河所出接近。
另据我们在甘肃东部天水地区的参观了解到,大部分县区博物馆藏品中均不乏齐家文化的陶器,有些器物的形制特征与川口河所出的非常相似。清水县博物馆收藏的陶罐就很具有代表性,不仅有与川口河相似的一般齐家文化器物,而且也有带短流的高领单耳罐,以及颈部和腹部饰有旋纹的双耳罐等[188]。
这种情况表明,以川口河为代表的这类齐家文化遗存,有着一定的分布范围。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初步估计可能在渭河上游的天水地区及附近,向东可达陕西陇县境内。
这类遗存的陶器,既与中、西部地区所见的齐家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又有自己的分布空间,也不是时间早晚所出现的变化,看来应当考虑是属于地域方面的原因而形成的差别。因此,将这类遗存视为齐家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也许是比较适宜的,鉴于至今尚没有对这类遗存进行过正式的发掘,其他一些已知的资料也没有公开发表过,为方便进一步的认识和研究,建议暂称之为齐家文化“川口河类型”。
至此,我们就不难意识到,齐家文化发展到中期或略晚阶段时,可能已经形成了以皇娘娘台、秦魏家为代表的西部类型和以川口河为代表的东部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