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川口河出土的这批陶器共计26件,单耳、双耳和无耳的陶罐占24件,另有深腹和浅腹的陶钵各1件。原报告从陶器的器形方面观察,指出其“总体接近于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陶器”,同时列举了多件器物进行了对比,尚属比较客观,为川口河陶器在齐家文化中找到了大体对应的位置。
但是,有关齐家文化本身的年代序列问题,学术界却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进一步分析起来,基本上可以归为两类意见。第一类提出得较早,主要有两种观点。或认为可以将齐家文化各区典型遗址的相对年代排成这样的顺序:天水七里墩(包括秦安咀坪)——大何庄——秦魏家——皇娘娘台,即东边的相对年代要比西边的早[178]。或认为典型的齐家文化可分为甲、乙两种类型,以大何庄和秦魏家为代表的甲型,早于以皇娘娘台和柳湾为代表的乙型[179]。实际上这两种看法是比较接近的,只不过前者稍细化了一些。
第二类相对晚出,大体有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的认为秦魏家与大何庄的齐家文化遗存应当划分为三期,它们的早晚序列是:秦魏家下层遗存——秦魏家上层遗存(包括大何庄下层遗存)——大何庄上层遗存。皇娘娘台早期年代是与秦魏家下层遗存同时存在的,并不比秦魏家、大何庄为晚,他们应是平行发展的两个类型[180]。有的认为齐家文化可分为三期八段:一期包括瓦家坪K825、柳湾M267、皇娘娘台F8等典型单位;二期包括皇娘娘台遗址和秦魏家下层墓葬为代表的一些遗存;三期包括大何庄F7和秦魏家墓地的其他一些墓葬为代表的遗存[181]。有的还认为可以将各地的齐家文化遗存分为四期六段:一期包括柳湾墓地一段;二期包括柳湾墓地二段,皇娘娘台墓地二、三段,齐家坪一段,秦魏家三层;三期包括柳湾三段,皇娘娘台四段,齐家坪二段,大何庄下层和秦魏家二层早段;第四期包括齐家坪三段,秦魏家二层晚段,大何庄上层及尕马台遗址[182]。可以看出,这三种认识具有较多一致的地方,是在部分遗址的某些遗存的分期归属上稍有出入。
结合有关地层关系,以及类型学的研究方法,全面地分析比较各地齐家文化陶器的面貌特征,我们认为第二类意见可能比较优越一些。譬如在柳湾[183]及皇娘娘台[184]早期墓葬中出土有带盖敛口瓮、三耳罐、浅盘粗柄豆等具有客省庄二期文化特点的陶器,在其他的遗址墓地中已经不见。而无论是陶器的特征,还是碳十四年代数,客省庄文化是不会晚于齐家文化的。所以,皇娘娘台和柳湾墓地不应属于齐家文化的晚期,而应是能与客省庄文化发生联系的偏早阶段遗存,将这两地的早期遗存置于秦魏家、齐家坪和大何庄之前的第二类看法,当然是较可信的。
经过归纳,我们以为齐家文化可以分为三大期:早期是柳湾M271、M965、M1103等,皇娘娘台M29、M47等早期墓葬;中期有柳湾M1108等晚期墓,皇娘娘台M27、M38等晚期墓,秦魏家下层,齐家坪一段等为代表的遗存;晚期包括了秦魏家上层,大何庄上、下层,齐家坪二、三段为代表的遗存。各期内的陶器形制并不是完全相同,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故仍不排除有阶段性的变化以及地域方面的差别。像第三期的秦魏家上层早、晚段,大何庄上、下层,齐家坪二、三段陶器均有不同的地方,无疑应是早晚的变化所致。因此,秦魏家上层早段、大何庄下层和齐家坪二段,当为本期的前段,而秦魏家上层晚段、大何庄上层和齐家坪三段,自然为本期的后段。
现在,我们将川口河的陶器与上述分期中的标本对比,就可以为其找到更为确切的位置。侈口高领双耳罐等陶器,是秦魏家[185]等齐家文化遗址的典型器物,其变化的特点多是领部不断增高,折肩或变为圆肩,体由适中变得瘦高(图一)。显然是同类器物的川口河侈口腹耳罐76LCM:9,虽然已是圆肩,但其领部却较低,体尚不显瘦高(图一:4),与皇娘娘台M76:1(图一:1)齐家坪二段[186]的M108:2、秦魏家上层早段的M96:2(图一:9)等罐较相似,体饰篮纹的做法似与前者更接近。川口河的双大耳罐76LCM:19(图一:5)与皇娘娘台晚期的M38:12(图一:2)秦魏家下层M89:7(图一:10)等罐相似。川口河的双耳罐76LCM:18(图一:6)与皇娘娘台M38:6(图一:3)、秦魏家下层M89:3(图一:1)等相似。川口河的单耳罐76LCM:4(图一:7)、侈口罐76LCM:6(图一:8),分别与秦魏家上层M114:4(图一:12)、齐家坪二段的M108:7(图一:13)等近似。多见于皇娘娘台素面无耳罐(图二:1~3),在较晚的秦魏家等地均少见,川口河却有一定数量(图二:4~6)的发现。(https://www.daowen.com)
以上所指出的器物中,皇娘娘台出土的属于齐家文化的中期阶段,秦魏家等地的一部分为晚期的前段,由此可以推断,川口河陶器的时代大体相当于齐家文化的中期或略偏晚。

图一 川口河陶器在齐家文化中的位置对比

图二 皇娘娘台与川口河的无耳罐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