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治工作的道德特点
(一)既关注疾病,又重视患者
以患者为中心是现代医学模式的核心思想。它要求医务人员在关注疾病的同时,更要关注生病的人。医务人员应转变服务理念,把患者视为完整的人,因为人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多重属性,是一个开放体系,时刻和社会、环境保持着联系。因此,医务人员不仅要重视疾病的诊治,还要关注患者的精神和心理,满足其多层次的需要。(https://www.daowen.com)
(二)既发挥医务人员的主导性,又调动患者的主体性
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处于主导地位,患者是服务的主体,只有两者密切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诊治效果。医务人员掌握诊治疾病的知识,具有解决患者问题的能力与经验,因此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不能丧失原则任由患者摆布。但是,医务人员发挥主导性需要患者的主动配合与支持,需要患者的参与。因此,医务人员不可抱着绝对权威的心理,将患者置于被动消极地位,影响诊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既维护患者的利益,又兼顾社会公益
“患者利益至上,一切为了患者的利益服务”是医务人员诊治疾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取得最佳诊治效果的重要保证。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科学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患者的心愿。当患者选择弊多利少的诊治方案时,医务人员应出于高度的负责精神,耐心说服患者选择弊少利多的诊治方案。对待各种患者要一视同仁,特别是对精神病患者、残疾患者、老年患者、婴幼儿患者等。对待患者不能以有无酬谢而区别对待,对待因病态心理支配有过激行为的患者也应宽容。
(四)既开展躯体疾病服务,又开展心理和社会服务
在疾病诊断的过程中,医务人员既要注意生物因素的作用,又不能忽视心理、社会因素对疾病的影响;既要做出躯体疾病的诊断,又要注意心理、社会的诊断。在疾病诊疗过程中,既要注意药物、手术、营养等方面的治疗,又不能忽视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从而促进患者尽快、全面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