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案例13-3:
我国城镇医疗卫生改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近20年医疗卫生改革的结果却是:许多中国人(尤其是低收入者)得了病看不起病,病重了不敢住院,住院还没有康复就出院,2003年因病致贫的人口达到城镇人口的1/4;2000年,世界医疗组织对191个成员的医疗系统进行了一次评估,中国排在144位,在医疗筹资方面排188位,倒数第四。改革20多年来,中国经济规模增加了10倍,人们的收入增加了,食物营养改善了,医疗费用也大幅增加。改革前,中国医疗费用只相当于GDP的3%,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2年已占到5.42%,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虽然预期寿命仍在增长,婴儿死亡率也在下降,但改善速度非常缓慢,总体水平提高不大,许多人的健康得不到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近20年医疗改革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完全失败的”。[5]
思考:
为什么说中国近20年医疗改革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完全失败的”?(https://www.daowen.com)
分析:
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和建议》中认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既不公平,效率又低下”。原因在于:“中国卫生效率和公平问题根源主要不在缺少公共资金,而在于缺少社会公正的价值观和有效的政府管理。”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是不公平的。投入的不公平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是导致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平的必然结果,这样的卫生保健思路严重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律。在医疗卫生改革的过程当中,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尊重生命、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何等重要,因而主张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医疗卫生事业,效率最大化的利益诉求导致医疗卫生事业背离了公平、公正的社会要求。案例中,中国近20年医疗改革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完全失败的”,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处理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政府负责与市场机制的相互关系,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不清,政府职能“缺位”和市场的扭曲。
医疗改革要始终牢记医改的目标,即为追求社会公益目标,而不是牺牲社会公平而追求经济利益。在处理医疗改革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时,要注意不要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既不能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统包而排斥市场机制,强调政府的无限责任,也不能弱化政府职能而片面强调市场化,更不能出现“一卖了之”的现象。除此之外,也不能扭曲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是要在加强政府责任的同时,促进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有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必须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的一项民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