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与思考: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构并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这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一项重大的政治建设成就,是新中国政治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而且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时时会面临并且需要高度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前不久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再次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说首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因为人大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为我国的政权组织体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
以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作为现阶段加强制度建设,进而推进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基本途径和内容,体现了一种渐进式的“存量改革”的思路。实际上,所谓加强制度建设,这个议题本身就蕴含着“存量改革”的指向。所谓“存量改革”,即指以现有的一整套宪法法律制度为基础,立足于既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在具体的体制机制乃至程序设计上的创新,使文本上的制度在实践中运转起来,促进宪法和法律的规则、原则和精神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实现,以这种通过激活存量中蕴含的能量促进改革的方式,解决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
这种通过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存量改革”思路,与当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非常吻合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而依法治国首先就是要坚持并不断推进依宪治国,将实施宪法提上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并且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政治保障。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在宪法中作出了比较完整详细的规定。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首先体现了对宪法的尊重和遵循,实际上也就是实施宪法的一种具体举措。因此,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对于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在治国理政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一种体现。
总之,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的主要任务依然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要求,与时俱进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