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
1979年12月,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北京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标志着首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入到崭新的发展阶段。经过40年的立法发展,截至2019年7月,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143部,这些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北京市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