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1]
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底设立以来,始终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司法工作,不断适应司法工作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逐渐走出一条行之有效的监督司法工作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