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沟通协调
2026年01月22日
(一)坚持党的
领导,加强沟通协调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善用监督支持和促进司法工作。具体工作中,一贯保持与市委及其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每年在确定监督司法工作方面的议题、形成相关工作方案以及后续的检查、调研、视察工作中,都会主动、认真听取市委的意见建议,形成共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市司法协调小组及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的各项工作,将监督司法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在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正式施行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司法工作中,更加注重与市委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于在2019年开展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体司法操作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坚决捍卫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