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调研方式方法
2026年01月22日
(四)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调研方式方法
一是坚持问题引导调研。在每年确定监督议题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内务司法办公室多次与“两院”沟通,就报告主题和调研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协商。同时,为更好地找对调研的重点和切入点,正式调研开始之前,内务司法办公室通过上门、发函、电话、座谈等方式,提前排摸,掌握了更多信息,梳理出问题清单,制定完善调研方案,使调研工作更具针对性。二是坚持调研内容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在调研对象的选择上,涵盖了全市三级法院、检察院,既包括市院层面,也包括中(分)院和基层院。在调研内容的安排上,既全面了解全市总体情况,又兼顾不同层级法院、检察院的职能特点,确定不同的调研内容,直接听取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声音,进一步增强调研的全面性。三是进一步丰富调研形式。在视察、调研中除了传统的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外,还采取现场旁听庭审、视频观摩、列席检委会、问卷调查、体验式调研、小型分散调研、就近就便调研等多种形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