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改革保驾护航

(二)立法为改革保驾护航

改革创新的精神要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当然也要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指引之下,各项立法工作必须迈上一个新台阶。首先,改革所依据的法,应当是良法。古人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是善治之基础,亦是改革之基础。恶法、笨法、蠢法引领下的改革,定然导致改革的失败与流产。因此,要改革,先变法。简言之,就是把当前的恶法、笨法变成良法。经过四十年数量增长型的快速立法发展之后,当前立法工作面临一个“淡化立法数量、强化立法质量”的转型,而且,强调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充分保证民众广泛参与立法过程,使得立法成为一个突破改革的关键环节,就重点问题整合民众意志、凝聚改革共识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

其次,改革举措要得以贯彻执行,必须以良法的严格执行与实施作为保障。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确如其言。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么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好比一张改革的蓝图,如果没有真正实施,那么它还只是字面上的改革、口号中的改革,距离行动还很遥远。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被放在了通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来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律实施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