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的探索实践

二、专题询问的探索实践

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些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安徽、江苏、山西等省级人大常委会,广州、长沙、宁波等市级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朝阳、怀柔、石景山等区级人大常委会都先后制定了专题询问办法。实践成果方面,清晰定位了专题询问的主体并充分保障其主导作用,明确了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在专题询问中的主要职责,探索形成了专题询问的工作模式,明确了专题询问必要的工作环节。(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