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立法
工作模式,保障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为了积极应对改革需求,加快推进我市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创新起草工作模式,提出成立起草工作专班,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双组长”,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牵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共同组成,集中立法资源和优势,由分阶段工作转变为同步推进,加快立法进程,确保高质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法制化进程。
起草专班工作模式提高了起草专班的工作凝聚力,有力调度了多部门、多维度参与起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起草工作有分工、有协作,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与政府在草案起草中的基础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了立法效率,确保了立法质量。专班各成员单位深度参与起草过程,直接沟通想法、梳理思路,起草的过程也成为凝聚共识、深化认识的过程,提高了草案的质量,为条例的高质量出台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