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绪论

2019年7月,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通过决议,根据世界遗产第3、4条标准,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良渚古城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5处。

良渚古城遗址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意义重大,是中华文明探源的标志性成果。从此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不仅得以确认,而且还得到了世界上的高度认可。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良渚古城遗址展现了一个存在于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以稻作农业为经济支撑,并存在社会分化和统一信仰体系的早期区域性国家形态,印证了长江流域对中国文明起源的杰出贡献;此外,城址的格局与功能性分区,以及良渚文化和外城台地上的居住遗址分布特征,都高度体现了该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良渚古城遗址是中国5000多年前杰出的早期城市文明代表。遗址真实地展现了新石器时代长江下游稻作文明的发展程度,揭示了良渚古城遗址作为新石器时期早期区域城市文明的全景,符合世界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

良渚古城遗址的成功申遗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对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来说并非大功告成,工程甚至依然任重道远。有学者在申遗成功之后对良渚古城遗址提出质疑,认为其本身存在较多的学术泡沫。对此我们当然不能好大喜功,但也无需妄自菲薄,脚踏实地做好下一步的考古与研究工作才是关键。

关于中国文明起源研究,首先需要界定两个最核心的概念:第一,什么是文明;第二,什么是中国文明。对这两个概念的不同解读是造成学术界对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产生分歧的关键所在。对此张光直精辟地指出:“谈中国文明起源的问题,第一步是决定‘文明’该如何界说,下一步便要决定什么是‘中国’文明。”

张光直认为,给文明下定义至少有两条入手途径。第一条是先决定文明这个概念之下包括什么具体的成分,然后再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中找寻这些成分在哪一个段落中出现。而决定这个概念所包括的成分,一般是从经典著作中去采取,如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摩尔根对“文明”的定义是:“这一时代,如前所述,以声音字母之使用以及文字记录之制作而开始。”在中国多以“文字、铸造和使用青铜器、城市的形成与发展”等要素为核心。这一途径的优点是可操作性强,但是这个假定其实是不能成立的。如中美洲的古代文明没有青铜器,南美洲的古代文明没有文字。是不是这样说来中美与南美古代文化史上都没有“文明”这一个阶段呢?

另外一个给文明下定义的途径是从个别区域具体史料与具体史实的分期出发,检讨它的发展过程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有几次飞跃性或质变性的变化,然后根据这个历史本身内部所呈现的变化把它分为若干阶段或时期。这里面发展程度较高的一个阶段或时期也许便相当于我们观念中所谓“文明”。但这是要在比较了许多地区的发展分期以后才能决定的。从这种观点看中国文明起源问题,我们很客观地要采取第二种途径,即先将中国古代文化社会史作一番客观的分析,看看应该分成哪些阶段,再看看到哪一个阶段我们可以谈到“文明”的出现。这样做法所获得的结果也许和走第一条途径所获得的结果是相同的,但这样做法所得到的“文明”阶段是客观产生的,不代表先入为主的成见。

客观是张光直采取文明定义第二种途径的主要原因,也是我们应该遵循的法则。就良渚文化而言,如果不是从客观的角度去定义文明的概念,那么良渚文化一定与文明无缘。首先良渚文化不在中原的核心地区,是典型的区域文化;其次良渚文化没有青铜器,也没有明确的文字材料,肯定不符合文明产生的基本要素。因此,客观界定文明的定义,是研究良渚文化乃至中国文明起源的基础。

关于何为“中国文明”,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要理解一个系统,特别是像社会这样的复杂的大系统的整体特征,就必须剖析这个系统的结构和作用机制,也就是分析大系统是由哪些子系统组成,这些子系统之间又是怎样相互作用、相互调节的”。中国文明就像是一个大系统,由若干子系统组成。我们不能将其中的一个子系统视为整个大系统,即便是这个子系统有多么重要。此外也不能将与此无关的子系统纳入到这个大系统中。

如何界定这个大系统,笔者以为张光直论述的最为全面,那就是“中国相互作用圈”。在早期农业文化的基础上,到了公元前5000年左右,中国境内可以辨别出来的区域性农业文化分布于黄河中、下游,辽河流域,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海岸。这些文化彼此之间虽有相似之处,但仍是各有来源各有特色的区域性文化。到了公元前4000年左右,这些文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彼此之间发生了连锁关系。也就是说这几个区域性的文化互相连锁形成一个更大的文化相互作用圈。这个在公元前4000年开始形成,范围北自辽河流域,南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东自海岸,西至甘肃、青海、四川的相互作用圈,可称之为中国相互作用圈或中国以前相互作用圈——因为这个史前的圈子形成了历史期间的中国的地理核心,而且在这圈内所有的区域文化都在秦汉帝国所统一的中国历史文明的形成之上扮演了一定的角色。这个史前的“中国相互作用圈”便是历史时代的“中国”的地理区域的基础,而圈中所有的区域文化都是历史时代中国文明的源头。所以论“中国文明”起源,作“中国文明”定义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这中国大系统的整个范围。

本书主要讲述的内容是良渚文化与华夏文明。从系统论的角度看,良渚文化是中国文明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华夏文明在本书中被界定为中原地区华夏族创造的中原文明,也是属于中国文明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不仅要关注整体与局部,更要关注历史的进程。从文明起源的角度而言,良渚文化代表了中国文明早期的“满天星斗”时代,而中原华夏文明的崛起则反映了中国文明已发展到多元一统的“重瓣花朵”的历史阶段。良渚文化作为中国5000年前最有代表性的区域文明,却在延续千年以后走向衰亡。大约与此同时,中原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文明也纷纷式微,这一过程被形象地比喻为“月明星稀”的过程。因此要想追寻后来的中国文明中的良渚文化的因素,就必须探讨良渚文化因素是如何融入华夏文明并一直传承至今。不仅是良渚文化,其他消亡的史前文化也是如此。多元如何一统,一统之中究竟有多少源头,这是深入研究中国文明起源与发展的核心内容。

本书的第一章对良渚文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历史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并对良渚文化的时空作了一个概述。第二章重点探讨良渚文化的文明成就,从稻作农业、良渚古城遗址、贵族墓地与祭坛、发达的玉礼器以及与文字相关的刻画符号等几个方面展开,系统论述良渚文化的文明成就,展示中国史前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区域文明的风采。第三章主要运用考古资料系统剖析中原华夏文明中的良渚文化因素。中原地区的华夏文明在本书中被界定为中原地区华夏族创造的早期文明,时间从龙山时代晚期一直到商代。本书在写作中,坚持以考古资料为导向,无征不信,力求客观地反映情况。虽然中原地区的早期华夏文明中有不少文献资料与神话传说,但本书以考古资料为主,对早期文献记载持审慎态度,对于神话传说则敬而远之。从现在的考古资料看,二里头文化无疑可以视为夏王朝中后期的文化,而二里头文化之前直到龙山时代晚期,中原地区还看不到一个能够一统的王朝气象。选择陶寺文化展开剖析,只是选择一个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文化与区域文明,并非是中原早期华夏文明的全貌。关于这一点,还有待今后进一步的全面研究。最后一章系统探讨了良渚文化因素是如何融入华夏文明的。良渚文化与中原地区的陶寺文化有过时间上的交错,与中原地区的其他龙山文化也应有交错,所以本章首先探讨了那一时期良渚文化是如何向中原地区传播的,用考古材料构建传播的路径。到了二里头文化与商王朝时期,良渚文化虽然已经衰亡,但借助于东海岸文化传统,良渚文化因素依然能够源源不断地传入中原地区,并在二里头文化与商代文明中展现出来,最终成为后来中华文明血脉相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涉及的资料较多,引述了大量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囿于笔者的学识,书中的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希望能得到方家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