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现代腐败定型期:第二次工业革命下“设计成偶然”的必然
美国人早就向欧洲世界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就是资本主义生意人的共和国。在那里,政治同其他一切一样只不过是一种买卖。
—恩格斯
1888年9月,恩格斯在《美国旅行印象》中写道:“美国是一个新世界,新不仅是就发现她的时间而言,而且是就她的一切制度而言……这个前进最快的民族对于每一个新的改进方案,会纯粹从其实际利益出发马上进行试验。这个方案一旦被认为是好的,差不多在第二天就会付诸实行。在美国,一切都应该是新的,一切都应该是合理的,一切都应该是实际的。”在这片崭新的人类社会“试验场”上,腐败行为的参与者也着实是“从其实际利益出发马上进行试验”,以“最快的”速度实现了现代腐败的发展演变及合理化。这就如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所说的那样,“任何政治活动都不是偶然发生的,如果真有,也是原本就设计成偶然的”[94]。至于那些看似“无心插柳”的设计者,实质上就是“强盗式资本家(robber barons)……这些资本家掌握了工业、运输以及营销部门,甚至政府”[95]。其实,这并不足怪,那些出席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最多除了6人之外,其余都是相当有地位和有财产的人的后代。[96]
1.现代之“型”:老板政治下的公司式腐败
曾几何时,世人对新生的美国政府在告别腐败的旧制度方面充满期待。如1789年,英国皇家文学基金的创始人大卫·威廉姆斯在其《政治原则讲演集》中就曾谈到,英国本土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政府体系中的平衡概念是“幼稚和异想天开”的,“唯一的救济”是建立一个“一切权力滥用都可以为人民所纠正”的政府,而北美的例子给人们以某些希望,“依据精心计划而建立的共同体”或许可以提供这种救济。
然而,美国在南北战争结束之后,从战后重建(Reconstruction)到进步时期(Progressive Era)的数十年间,逐渐滑到了“镀金时代”。整个国家如同一间新落成的木质房屋,因为所有的金属把手和餐具都镀上一层金箔,显现出乍富初贵的、极不协调的浮华之气。
1870年以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美洲大陆上高歌猛进,各种新技术、新发明、新产品层出不穷,并被迅速应用于工业生产,为经济“起飞”提供了强大的科技引擎。当时,科技进步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电力的广泛应用、内燃机和新交通工具的创制、新通信手段的发明。在这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中,美国人告别了不列颠的煤与火,迎来了新大陆的电和光。然而,与英国18世纪中后期的腐败高发期同第一次工业革命不期而遇一样,美国19世纪下半叶的腐败高发期与第二次工业革命如影随形。与之相联系的,是社会整体道德状况的退化,“从最高地位的总统到最下层的轮轴润化工,最恶劣、最肆无忌惮的欺骗时有发生”[97]。
这是一个经济高增长与贫富大分化并存的时代。1890年,1/8的人拥有全美7/8的财富;10年后,1/10的人占有全国9/10的财富;百万富翁也从1860年的3个增加到1900年的约3800个。[98]拥有经济强势的富豪大亨还要寻求政治强势。1880年代,代表美国当时38个州的76名国会参议员中有26名百万富翁,其他的人也与铁路公司、冶金、石油等大商业多有瓜葛。[99]
这是一个快速工业化与高度垄断化交织的时代。仅1897—1904年,全美就发生了319次公司合并,资本总计63亿美元。J.P.摩根在1901年合并了10家钢铁企业,组成了以卡内基钢铁公司为中心的美国钢铁公司,其所拥有的现金可以支付美国政府1880年的全部开支。洛克菲勒的美孚石油公司相继合并了20家石油公司,到1904年垄断了80%的国内石油贸易和90%的石油出口。[100]
这是一个高速城市化与市政衰败化同步的时代。1860—1900年,百万人口的城市由1个增加到5个,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由2个增加到5个,1万—10万人口的小城市由84个猛增到402个。1860年,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占比高达81.23%;1900年,这一比例降至60.23%。[101]然而,“弱市长” 体制下的城市腐败不请自来,“城市老板(boss)”通过政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机器(machine)”把持市政大权,大肆盗窃公共资金,通过市政工程、出卖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徇私舞弊。
这是一个社会大动荡和精神大滑坡交替的时代。在不断释放生产力的过程中,美国如同一个满脸青春痘的毛头小伙那样活力迸发。但是,“美国人对新时代的到来既无经验也无精神准备”[102],“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充斥着人们的头脑。而且,正如美国经济史专家研究指出的那样,主张自由放任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对大公司极为有利,比如“铁路公司及其他大公司以及金融界已经发现了自由放任学说是一件使用方便、威力强大的武器,既可反对政府管制,又可用来抵制公众要求实行社会福利的计划”[103]。
“公司化国家”是如何运转的?
美国学者威廉·多姆霍夫认为,美国公司拥有大多数其他民主国家并不拥有的权力。一个基本的“公司指挥政府”的运作逻辑是:商界领袖们通过行使由他们公司组成的“企业共同体”的经济权力来影响政府官员的政策选择。“经济权力也赋予企业共同体针对民选和派任官员的直接影响力,因为如果企业对政府缺乏商业信心,一个城市、州或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稳定在总体上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比如,当他们感受到新法律或工会的威胁,可以转移或者关闭他们的工厂和办公室,而这势必影响就业率、税收、经济景气指数乃至民众支持率。因此,政府官员不给企业领导者他们想要的东西,就可能出现经济困难,而那时人们就会渴望新的政治领导人。由于官员不想失去职位,“政府必须去迎合商人”。通过这种方式,“超越投资功能的私人控制就为企业共同体内部的领导者们提供了一种结构性的力量(structural power)”,“企业共同体的纯经济权就能够影响政府。”[104]
1932年,美国学者伯利和米恩斯出版了经典著作《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他们的权威研究表明,两千个私人控制了美国工业的一半,现代的总经理获得了与国王和教皇相类似的权力。权力集中在这些庞大经济组织中,是同集中于中世纪教会或近代民族国家相类似的,因为权力如此集中就使公司能和国家分庭抗礼了。[105]而有“20世纪托克维尔”之称的英国史学家D.W.布罗根更是直言不讳道:
美国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大公司,股东们都希望它不亏本。[106]
19世纪下半叶美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企业结构公司化成为当时经济发生质变的重要原因和最深层的社会变化。[107]时至今日,美国仍然是一个高度公司化的国家,60%的世界级企业来自美国,而其中相当一部分“百年老店”是在19世纪末建立起来的。大型垄断公司成为美国工业化革命的火车头,它们的出现标志着19世纪末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并且带来影响至今的诸多“美国病”,诸如黑金政治、压力集团、金融危机等。更重要的是,“无论从纵向角度还是横向角度看,都称得上是怪物的大型公司的出现,使人们(从普通老百姓的角度看)觉得这些大型公司对自由和平等带来的威胁,与一度使人惧怕的全国政府相比,实在是不相伯仲,甚至有过之无不及。”[108]
事实上,“虽然(公司)所有权是离心的,但经济权力是向心的”[109]。国家的公司化和公司的国家化并行不悖,“因为公司具有一个宪政政府的所有基本要素”[110]。表面上看,公司有董事会和公司章程,市、州和联邦政府都有议会和宪法;公司股东在他们的领导人(银行家、经纪人、律师)的引导下履行投票权,政界的选举过程也受到幕后老板的支配;董事会选择公司的经营者,执政党提名参选的候选人……然而,最为关键的是游戏规则的同质化,所有的一切“不得不服从幕后老板们的意愿”。
经过了17世纪山寨式腐败的侵袭,接受了18世纪教会式腐败的洗礼,当人类进入到早期全球化的19世纪,一种更加精巧、更趋复杂的公司式腐败不期而至了,因为“在这新的社会秩序的中央,耸立着大型化、综合化的产业公司”[111]。其实,如果追根溯源的话,美国的前身就是特许公司。公司化管理或曰公司式治理,是美国建国历程中积淀形成的最重要的“国家基因” 之一。美国学者研究指出,“几个早期的美国殖民地不是国家或政治实体,而更像是工商企业。这个时期公司的‘主人’是在经营管理方面有首要发言权的人。在这些公司消失之后,殖民地形成了政治制度”[112]。因此在美国,“有限公司并不是新鲜事物。实际上,资助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初期殖民地的联合股票公司就是有限公司的一种”;且“内战前注册的公司基本上由各州立法机构创办,背后有国家资金的支持”[113]。公司化国家和公司化治理有两大特点:一是要求契约精神基础上的自由化经营;二是谋求产权明晰意义上的最大化利润。

图1.委托—代理模型中的腐败
资料来源:(德)约翰纳·伯爵·兰斯多夫《腐败与改革的制度经济学:理论、证据与政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第16页。
就其本质而言,“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合一的制度比起两者分立的制度,处于更为发达的阶段,正如钢铁托拉斯比起互相竞争的若干小钢铁公司属于更发达阶段一样”[114]。而且,有“公司”就有“老板”,有“需求”就有“供给”,有“委托”就有“代理”。正如丹尼尔·布尔斯廷所指出的那样,“移民的政治,是个人需要的政治。重要的是工作、住房、食物和友谊,至于头头在关税上或在国外战争中的立场态度,那是无关紧要的”[115]。
这就是“老板政治”的真谛:谁能满足“顾客”的个体需求,谁就是政坛的“上帝”!谁能创造“政治供给”,谁就能垄断“政治市场”!
那些给美国这个移民国家打造“政治机器”、制定游戏规则的“老板”,用钞票、工作岗位、食物和亲情等换取了移民手中的选票,也就实现了某种“自我赋能”并成为制造批量化“美式民主”的隐形政治“超人”。
一定意义上讲,这种曾经兴盛于新大陆的新型腐败是在合法化光环笼罩下进行的。而且,许多人当时并不认为“以钞票换选票”是腐败,至多算是一种政治灰色地带的寄生现象。移民们作为特殊的政治参与群体,本身也更愿意“抱团取暖”,把票“投”给那些和自己有某种联系、能给自己带来实惠的参选者,而不是那些夸夸其谈、与己无关的政治清客。奥勒姆指出:“人们有一种与参与相联系的特性,即有一种他们能够影响政治家和政治秩序的感觉,这种感觉有时被作为政治功效感。”[116]当然,美式选举民主在塑型过程中还是有一套具有“政治功效感”的运行规则和运作机制的。只不过,正如很多黑社会组织要注册一些表面合法的公司来洗钱一样,这种“‘选主’替代民主”的操作过程似乎也预留了“政治洗白”功能。而与之相伴生的现代腐败即“公司式腐败”更显得“大腐无形”:权力看似有边界,利益看似很透明,但少数人的特权和多数人的权利之间永远隔着一层可望而不可即的“玻璃天花板”。
中国古人说:“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现代腐败的主体虽然仍然是那些掌权者及其身后的控盘者,但已经有了些“大腐大隐” 的味道。“吃拿卡要”之类的蝇头小利不足取哉,要玩,就玩大的!
现代腐败是在经过改良再造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发生的,其鲜明特点是由于执政者明确提出追求民主、实现人权等理念,腐败发生过程及其机理的欺骗性、隐匿性更强。然而,美国的有识之士反思道:“18世纪90年代末……大体上看到的是一些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一致的、协同的带有令人抑郁和往往是悲剧性结局的活动”[117]。正如我们所熟悉的那样,美国是在一群精英人士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中建国的,国家的权力结构和运作体系至少在理论上是按照防止滥权专制的原则来设计的,政府管理和政治运作至少是按照预防腐败的精神来设计的,然而,在“有宪政,有法制,有民权,有自由”的“山巅之国”,却出现了腐败的易发高发怪圈,不能不令人深思。
2.资本配置政治,利益冲突频发
布罗代尔指出:“资本主义是一种上层建筑,它势必要向下延伸……就会侵占市场经济的领域。”[118]尽管如此,与那些在大明王朝打家劫舍的矿监、税使不同,进入资本社会所衍生的新型腐败更多的是发生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提供、公共资源配置等过程中,由于不以赤裸掠夺、直接侵占个体公民私财为主要手段,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破坏力可能并不那么“显山露水”。
为什么美国人在“阿拉伯之春”后的家门口迎来“美国之秋”?
2010年12月的突尼斯社会动乱爆发以来,阿拉伯世界一些国家民众要求推翻本国专制政体的行动,被美国等西方媒体称为“和平抵抗运动”,并认为“阿拉伯之春”属于谙熟互联网、要求和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区一样享有基本民主权利的年轻一代。然而,2011年9月份以来,美国本土在季节和政治上进入双重意义上的“美国之秋”。“占领华尔街”抗议活动最初曾被当作“玩笑”,但截至2011年10月10日,1083个城市出现“占领者”的示威活动。《纽约时报》10月9日刊登社论说,在经济不景气前,最富的1%家庭占有23.5%的财富,这是自1928年以来最高的,是20世纪70年代晚期的两倍多。公司利润(大多流向富人)所占经济比重达到1950年以来最高水平,而工人薪酬占经济比重处于50年代中期以来最低点。《华尔街日报》8日的专栏文章说,美国贫富不均日益严重是这场运动的重要原因。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稍早前撰文说,美国现状是“属于1%,由1%所掌握,为了1%”。这背后的问题是美国民主已沦为一种金权民主,金钱力量深深扭曲和操纵政治过程与政策制定,所以该民主体制或无法解决重大社会问题。埃及金融研究中心学者塔哈·阿卜杜评论说:“华尔街只是吸引美国人愤怒和不满的一块磁铁,社会不公才是这场运动的根源。”加拿大《蒙特利尔日报》称,让华尔街和富人处处享受程序优待,从而轻易聚敛财富且不受惩罚的不是华尔街自己,而是美国政府,因此示威搞错了地点,不应在华尔街,而应到白宫门口。[119]长期推崇金融资本主义的美国,正在慢慢地品尝金融资本主义所带来的苦果。社会分配不公,分配过度向金融资本倾斜,失业率高企,贫困群体的增加,中产阶级的生活质量下降,是引发“美国之秋”的深层次的经济学逻辑。[120]
黑幕揭发运动者林肯·斯蒂芬斯在系统研究了“镀金时代”的美国腐败后指出,“一个典型的美国公民是商人,是坏公民。如果他是一个大商人,他不会忽视,而是忙于政治,而且干得有板有眼”[121]。他经过长期调查发现,这些“忙于政治的大商人”遍地都是,他们在圣路易斯向政客行贿;在明尼阿波利斯保护贪污分子;在芝加哥利用改革牟取私利;在纽约利用腐败资金击败好政府;在匹兹堡忙着筹划腐败;在费城与城市老板共敛财富……这些“伪善的骗子”才是“腐败的主要根源”。
这就是对19世纪历史巨大嘲讽:民主、法制、宪政、人权……这些美妙无比的政治理念越是深入人心,政党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立法腐败、金融腐败……这些时人耳熟能详的腐败越是能大行其道!
如果说市场的最大功能在于“定价”,那么,19世纪美式腐败的最大特点是给权力定价机制的出现:含金量高的权力当然价钱更高,表面看来,“小权力” “非核心权力”是可以还权于社会、还政于民众的,而且由于选举制、任期制等政治技术的发育和成熟,使得责任与权力的联系紧密了许多。然而,最大的问题在于:资本和权力联姻,权力和利益结盟!
1898年,缅因州参议员威廉·弗烈伊说:“我们必须获取市场,不然我们就要发生革命。”从南北战争到19世纪末这段时间里,美国从一个农场分散的贫弱国家变成世界领先的经济强国,这一转变过程“将建立在缓慢增长的小型私有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美国经济连根拔起”[122],代之以充满了大胆投资和全球视野的新兴经济。当然,正如俗语所说“拔起萝卜带出泥”,19世纪“新美国”诞生的每一刻都与新的腐败演化如影随形地联系在一起。
马克思指出:“卑鄙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123]而在美国这样一个政治游说极为普遍、竞选资金需求极大的政治体系中,“为政治输血”所导致的腐败的流行是一种必然。保守派传教士大卫·茵内雷伯纳说:“这就是美国政治的本质,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违法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124] 据统计,2004年美国用于政治游说的资金总额达到21亿美元,超过了美国政府每年发给低收入家庭的燃料补助费。在同一年中,总统候选人和议员候选人的竞选资金总额更是超过30亿美元。
在这些现代腐败演化的背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悄然操控,这就是资本意志或者说人格化的资本。正如英国历史学家克拉克(Sir George N.Clark)所说,这样的国度和经济制度“让资本家在社会型态中享有威权”。[125]而“世界史形成”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资本的力量积蓄到了19世纪,不但是经济的主宰、市场的主轴,还是政治的主导、顶层的主脑!
1874年,美国《国家劳工论坛(National Labor Tribune)》这样写道:美国人民曾一度是他们自己的统治者,“没有其他人能够或应该成为他们的主人”,而如今,“这个梦想已无法实现……这个国家的劳动大众……很快就会发现,资本就像专制王朝一样坚不可摧”!很显然,“大资本家已成为这个国家的标志”[126]。
进入20世纪之后,从1971年美国宣布美元和黄金脱钩以来,“新自由主义” 开始席卷全球。但过去40年的全球化资本才是最大而主要的赢家。如同“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的美国示威者说的那样,“我们都是那99%”,全球化的成果的分配绝对而高度地有利于资本,穷人则未必一定如“穷者愈加穷苦” 说的那样,但从经济增长中分到的“蛋糕”份额有限。这种大多数人都有“绝对获益”,但“相对获益”却少得可怜的情况,必然导致普遍的社会不满和抵制,酝酿着持续的危机与冲突。接连爆发的“阿拉伯之春”和“美国之秋” 明确地告诉我们,最大的受益者是投机资本,以及和资本结盟的权力,全球范围内财富和权力的高度集中在少数人、少数集团的手里。这才是全球最大的失衡和全球危机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127]
正如列宁所说,资本的累积和“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就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于是,在公域行政化和私域市场化这两大趋势的裹挟之下,资本成为公私两域的通行力量,公私两域成了顶级资本家的“通吃”平台。
托克维尔也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指出:“在财富也象权力那样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并且永远为他们所占有的国家里,这个社会的财富大部分将永远为同样一小撮人所享用,而其余的一切人,则由于贫困、习俗和自我节制,而被排在这种享用之外。”[128]系统观之,从17世纪明王朝的掠夺性腐败到18世纪不列颠的过渡型腐败,再到19世纪美利坚的发展型腐败,最终完成了腐败由权力透支、权钱交易到资本与权力结合、资本配置权力的现代“转型”。
然而,我们只要稍作回顾就不难发现,全球化方兴未艾的今日之腐败,尽管形态各异、表象不同,但都能在19世纪的现代腐败“轴心期”中找到影子!大历史为我们展示出的是现代腐败演化的“美国变形记”,即以政党腐败、立法腐败、司法腐败、行政腐败、金融腐败、公司腐败和商业贿赂等为外在形态的现代发展型腐败,历史上第一次在美国的“镀金时代”集中爆发并初定其型!
【注释】
[1]D.M.帕利泽:《伊丽莎白时代:1547—1603年晚期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英格兰》,转引自王晋新、姜德福:《现代早期英国社会变迁》,第5页。
[2](美)巴林顿·摩尔著,拓夫等译:《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3](美)斯科特·戈登著,应奇等译:《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页。
[4](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等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316页。
[5](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等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182页、第197页。
[6](英)马尔萨斯:《论中国人口的控制》,载何兆武等主编《中国印象—世界名人论中国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年版,第25—33页。
[7](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153—154页。
[8]George Rrown T indall, A merica: a narrative history,New York :W.W.Norton&Company,1984,p.437.
[9](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153—154页,184—187页。
[10]转引自周琪、袁征著:《美国的政治腐败与反腐败》,第15页。
[11](英)伯特兰·罗素,张师竹译:《社会改造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1页。
[12](英)艾瑞克·霍布斯邦著,贾士蘅等译:《帝国的年代》,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年版,“序言”及“序曲”。
[13](美)托马斯·潘恩著,田飞龙译:《人的权利》,第47页。
[14]“核心国家”即在全球化进程中的获益国家,与之相对的“边缘国家”则是指受损国家,参见(美)伊曼努尔·华勒斯坦著,路爱国、丁浩金译:《历史资本主义》。
[15](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古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
[16](美)保罗·肯尼迪著,陈景彪等译:《大国的兴衰》,第6—7页。
[17](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等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74页。
[18](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69页。
[19]拉蒙·迈耶斯著:《晚期中华帝国的习惯法、市场和资源交易》,载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4页。
[20]参见(英)麦迪森著,李德伟、盖建玲译:《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
[21](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等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287页。
[22](法)布罗代尔著,施康强、顾良译:《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第425页。
[23](法)布罗代尔著,施康强、顾良译:《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第429页。
[24](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等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276页。
[25](美)艾伦·维恩斯坦等著,胡炜等译:《彩色美国史》(中卷),第349页。
[26](美)亨利·S.康马杰著,南木等译:《美国精神》,第63页。
[27]参见胡鞍钢:《中国经济实力的定量评估与前瞻》,《文史哲》2008年第1期。
[28](德)雅斯贝尔斯著:《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 28页。
[30](英)艾瑞克·霍布斯邦著,王章辉等译:《革命的年代》,第27页。
[31](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等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243页。
[32](美)霍华德·津恩等著,汪小英等译:《另一半美国史》,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73页。
[33]参见(美)巴林顿·摩尔著,拓夫等译:《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译者前言”。
[34](美)保罗·肯尼迪著,陈景彪等译:《大国的兴衰》,第111页。
[35](美)丹尼尔·布尔斯廷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译:《美国人开拓历程》,第207页。
[36](美)托马斯·潘恩著,田飞龙译:《人的权利》,第45页。
[37](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191页。
[38](英)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下册,第77页。
[39](美)托马斯·潘恩著,田飞龙译:《人的权利》,第104页。
[40]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第192页。
[41]参见(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215—216页。
[42](英)威廉·葛德文著,何慕李译:《政治正义论》第2册,第385页。
[43]参见财政部“税收制度国家比较”课题组编著:《英国税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https://www.daowen.com)
[44](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60—161页。
[45]参见(美)芮乐伟·韩森著,梁侃、邹劲风译:《开放的帝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芮乐伟·韩森基于农业和工业两种异质文明的冲突,将1600年定为中华帝国的“开放”年份,比传统的中国古代与近代的分界线(1840年)早了近两个半世纪。
[46](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等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第464页。
[47]拉蒙·迈耶斯《晚期中华帝国的习惯法、市场和资源交易》,载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6页。
[48]胡长明:《毛泽东:〉明史〉我看了最生气》,《党政干部文摘》 2008年第7期。
[49]明太祖朱元璋是贫民出身,最恨贪官污吏,一旦贪官翻案,便以剥皮之刑重惩。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三“重惩贪吏”条引叶子奇《草木子》云:“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白银)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以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50]顾炎武:《日知录》卷13,《贵廉》。
[51]黄省曾:《吴风录》,续修四库全书本。
[52]《石林逸兴》卷3。
[53]王齐洲:《〉金瓶梅〉:社会转型期的人性考问》,《天津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54]《陈确集·别集》卷2,《瞽言一·近言集》。
[55]《陈确集·文集》卷5,《学者以治生为本论》。
[56]李约瑟、黄仁宇:《中国社会的特质—一个技术层面的诠释》,载《现代中国的历程》,第21页。
[57](日)海野弘,林焕军译:《世界丑闻史》,第153页。
[58](法)托克维尔著,董良果译:《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89页。
[59](英)劳伦斯·斯通:《贵族的危机》,转引自王晋新、姜德福《现代早期英国社会变迁》,第112页。
[60](美)玛格利特·利瓦伊著,周军华译:《统治与岁入》,第132页。
[61](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革命的年代》,《英语民族史》第3卷,第612页。
[62]转引自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第97页。
[63](美)拉塞尔·阿莫斯·柯克《保守主义传统》,载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第55页。
[64](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不列颠的诞生》,《英语民族史》第1卷,第100页。
[65](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美国的民主》(上卷),第128页。
[66](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革命的年代》,《英语民族史》第3卷,第629页、675页。
[67]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第204—205页。
[68](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革命的年代》,《英语民族史》第3卷,第771页。
[69](英)威廉·葛德文著,何慕李译:《政治正义论》第2册,第375页。
[70](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革命的年代》,《英语民族史》第3卷,第771页。
[71](美)拉塞尔·阿莫斯·柯克《保守主义传统》,载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第55页。
[72]转引自(法)雅克·索雷(法)雅克·索雷著,黄艳红译:《18世纪美洲和欧洲的革命》,第239页。
[73](日)海野弘,林焕军译:《世界丑闻史》,第155页。
[74]C. Cook and J. Stevenson, British Historical Facts,1760—1830,转引自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第112页。
[75](英)(德)恩格斯:《英国状况 十八世纪(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76]转引自(美)卡尔文·伍达德:《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与英美法理学》,载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第71页。
[77]参见(英)莱尔著,梁曙东等译:《英国复兴领袖传:新教著名人物传记》,“第1章:18世纪初英格兰的信仰和道德光景”。
[78](美)西里尔·E.布莱克编,杨豫等译:《比较现代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216页。
[79]李冈原:《英国城市病及其整治探析》,《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80]林秀玉:《试论15—18世纪英国城市的转型》,《历史教学》2004年第7期。
[81](英)罗伯特·杜普莱西斯著,朱智强等译:《早期欧洲现代资本主义的形成过程》,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第234页。
[82]高德步:《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历史的视角》,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8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20页。
[84]黄光耀、刘金源:《成功的代价—论英国工业化的历史教训》,《求是学刊》2003年第4期。
[85](英)阿萨·勃里格斯著,陈叔平译:《英国社会史》,第233页。
[86](英)欧文著,柯象峰等译:《欧文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96页。
[87](美)卡尔文·伍达德《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与英美法理学》,载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第89页。
[88](英)莫尔顿著,谢琏造等译:《人民的英国史》,三联书店 1958年版,第161页。
[89]申晓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历史轨迹》,《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1期。
[90]王民同:《英国经过工业革命发展成为近代工业强国》,《昆明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 第1期 。
[91](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革命的年代》,《英语民族史》第3卷,第758页、第761页。
[92](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革命的年代》,《英语民族史》第3卷,第757页。
[93]转引自刘继兴:《试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历史作用》,《华中师院学报》1983年第6期。
[94](美)A.拉尔夫·埃帕森著,薛妍译:《看不见的手》,吉林出版集团有效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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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黄安年:《美国的崛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82页;Arthur and Lila Weinberger ,The Muckrakers,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Inc.,1961,xiii.。
[99]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美国黑幕揭发报道经典作品集(I)》,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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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肖华锋:《美国黑幕揭发运动研究》,第8页。
[108](美)伊丽莎白·桑德著,陈永杰译:《美国进步时代对中国的启示:三种代理模式》。
[109](英)伯特兰·罗素著,吴友三译:《权力论》,第91页。
[110](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458页。
[111](美)本杰明·沃特豪斯:《美国商业简史》,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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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美)艾伦·维恩斯坦等著,胡炜等译:《彩色美国史》(中卷),第364页。
[114](英)伯特兰·罗素著,吴友三译:《权力论》,第92页。
[115](美)丹尼尔·布尔斯廷著:《美国人:民主历程》,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383页。
[116](美)奥勒姆著,董云虎等译:《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解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8页。
[117](美)斯坦利·I.柯特勒著,刘末译:《美国八大冤假错案》,“序言”。
[118](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顾良等译:《资本主义论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49页。
[119]《美国“占领者”最恨不平等》,《环球时报》2011年10月10日第16版。
[120]吴智钢:《“美国之秋”的经济学逻辑》,《证券时报》2011年10月10日。
[121](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357页。
[122](美)托马斯·科斯纳著,万丹译:《资本之城》,“序言”。
[1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01页。
[124]杨言:《美国每年揪出上千名腐败官员 议员高官是重点》,《世界新闻报》2005年12月23日。
[125]转引自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开场白》,载《现代中国的历程》,第256页。
[126](英)艾瑞克·霍布斯邦著,张晓华等译:《资本的年代》,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192页。
[127]庞中英:《对“美国之秋”的评论和感想》,新加坡《联合早报》2011年10月11日。
[128](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美国的民主》(下卷),第5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