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之二:政党越多,腐败越少
多党制的这一变种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种不健康状况。一个以离心驱动力、不负责任的反对党和不公正的竞争为特点的政治制度很难说是一种可行的制度。
—G.萨托利
通行观点:多党制至少两党制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根本措施,特别是有利于防止一党专制所引发的腐败问题。
政党制度只是现代政治和国家治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政党诞生演化的历史来看,其与腐败高发的关联度不宜妄下结论。假定某种政党制度必然导致腐败高发,与假定某种政党制度一定带来清廉政治一样,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缺乏理论支撑。18世纪的“英式”腐败高发期中,辉格党和托利党都在政坛异常活跃。19世纪的“美式”腐败高发期中,共和党和民主党也并非置身事外。但我们并不能就此作出两党“孰廉孰贪”的简单判断,也不宜得出某种政党制度“必廉必贪”的抽象结论。更何况,就同样一个政党的廉洁度评价来说,在不同的政党领袖领导下可能泾渭分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判若两党。
政党的主要政治功能是利益的聚合、表达与实现,政党利益在近代以来最重要的实现方式之一是赢得竞选、获得公职。英国是现代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发源地。然而,我们从18世纪英格兰的腐败选举中看到,被党派力量刻意“分散”的选民事实上成了被操纵的“投票机器”,所谓的选举成了权贵阶级分配政治“蛋糕”的盛宴。
首先,分散的选区和选民容易操纵。如刘易斯·纳米尔所说:“正是在这种地方,职业政客、公务员和大商人,一句话,那些云集伦敦的行政和商业阶级,获得了他们的席位。现在,国民作为与地方型候选人相对抗的力量,被通过政党组织的方式分散到各选区中,而在18世纪,国民力量的分散是靠‘朽镇’或衰败的自治城镇的力量来实现的。”
其次,随着投票权的逐渐扩大,竞选成本的不断增加,获得议席的代价越来越昂贵,富裕的地主所有者仍然控制着选举过程。到了19世纪,当英国的两党政治日渐成熟以来,出于继续掌控“扩展了的选择过程”的目的,“使政党的职位雇佣化,政党的工作职业化,政党的纲领严格化”,政党作为一架现代政治机器的作用日益凸显,赢得选举而非治理腐败才是其运作的基点。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情况开始成为:为了赢得大众,就有必要创造一个表面上民主的同盟的可怕工具。”[20]可以说,只要是在这种体制下存续发展,如果不是迫于压力,没有哪个党会把比另一些党“廉洁” 看得更重。
换言之,政党的结构性运作方式不变,选举竞争的“商业政治”本色不改,政党数量与政治过程的结果之间就形不成有实际影响的对应关系。正如意大利著名政治学者G·萨托利所指出的那样:作为政党数量的统计结果,“数字5或6并没有什么魔力,即它们的魔力只是一种操作性的人造物”;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有一个控制型变量—意识形态距离。因此,尽管统计上的差异可能会干扰分类(classification),但是它们不会影响其分型”[21]。
显然,决定政治生活质量的并非是政党数量,而是由“意识形态距离” 所导致的政党质量和党际差异。哈耶克曾说过,“个人行动必须受原则指导,集体行动也不能不受原则指导,这是因为多数较之个人,可能更难做到明确把握其决策的长远意义,从而也就更需要用原则来指导其行动”[22]。现代政党是“受原则指导”做出“集体行动”的最典型组织之一,我们并不能把党员素质、政党质量与政党的数量画等号,而应当更多关注的是“把握其决策” 的能力。因为意识形态是“里”,而政治决策(政策)是“表”,共同构成了区分政党高下的“距离”。
萨托利对世界各国政党体制的实证研究还表明,“极端和极化多党制的综合征”造成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治“气场”,导致“政治实体出现了……抬价政治(politics of out-bidding)或过度承诺(over-promising)的型式,这与所谓的含义深刻的竞争政治是有很大差别的”,因为“竞争性政治不仅受到存在一个以上的政党这一条件的限制,也受到最起码的公平竞争(且互相信任)的限制”,“如果一个政党总是能毫无顾忌地许诺人间天堂,却从来不对其许诺‘负责’,这样的行为肯定低于任何公平竞争的标准”[23]。(https://www.daowen.com)
具体而言,那就是各个政党为了争相用更大的竞争力和美好承诺来赢得选票,频频开出政治上的“空头支票”,采取了类似经济领域通货膨胀政策的竞争策略,虽然可能产生短期刺激作用,但却掩藏着不负责任的长期效果。有一个故事对此提供了十分“接地气”的注解:
某富国的政治教授跑到某穷国向农民宣传推销多党制,声称一党制是他们挨饿受穷的根源,多党制才是政治清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良药。结果,农民们纷纷举起农具赶跑了教授:“一个党我们都养不起,还要多搞几个政党?”
中国的历史也提供了最好的样本。辛亥革命已过去一百多年。然而,正如一些评论所说,辛亥革命的成果真正福及全体中国人民,准确地说是最近几十年的事。在辛亥革命后的最初几十年里,中国历经战争,死人无数,当时的中国“主义”林立,党派纷争,军阀混战,不同的利益及道路激烈竞争。中国能被日本那样轻易地蹂躏十几年,一半以上的原因是当时的中国“天下大乱”,这种“乱”送给了日本不可思议的机会。[24]
“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党阀、军阀混战,既反映出政治整合上的失败,也反映出政党素质的低下。更何况,“在极端多党制情形下,多数政党都是相当小的集团”[25]。自身的生存都成问题,哪里还有什么长远的、负责任的政策打算?哪里还有兑现承诺、造福民众的政治定力?
从美国政治制度发展特别是“镀金时代”的政党演变史看,两党政治不仅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反而可能是一个引发更深层次腐败的重要原因。从一定程度上说,美国政治制度中对腐败进行遏制的机制主要不靠政党政治,而主要是通过行政体制中的权力分解与制约。腐败问题逐步得到控制和解决,主要是依托政权与行政体系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因此,罗素认为“政治上的民主主义,虽然解决了我们问题的一部分,但没有全部解决”[26]。
美国两党有着怎样的共同“腐败文化”?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6年1月26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宣称,今日美国的政治体制中仍盛行着约定俗成的“腐败文化”,这就是两党及其国会议员们“兜售影响力的行为”以及“国会游说团”的存在。个别立法者为了从民众口袋中捞钱,不约而同地选择在提案中“塞进附加条款”的方式,从而为一个或许与提案所涉目的毫无关联的项目弄到资金。这些条款往往在最后一刻塞进提案,无需仔细审查就通过了。在之前的5年当中,在共和党领导下,附加条款从1995年的1439条,骤然增加到2005年的13997条。“两党的政治家都很喜欢附加条款,因为这些条款能使一个立法者通过向他的选民开小灶的方式来获得好评”,使得提案“变成给予特殊利益集团赠品的暗箱操作的特殊利益条款”。同时,“附加条款也是对腐败的公开诱导,因为必须调动起某个议员的积极性,才能获得一大块联邦资金”[27]。10年当中,围绕着两党及其议员们转的华盛顿游说团的人数翻了一番,达到35000余人。
可以说,把政党数量多与政治清廉度高画等号的看法,主要是混同了民主制度与政党制度,或者说把政党与廉政的关系混同于民主与廉政的关系。亨廷顿曾指出,发展中国家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否则,选举只会加强那些闹分裂而且常常又是反动的社会势力,瓦解公共权威的结构。[28]萨托利更是直接道出其危害:“我们所确知的事情是,如果一个政体在所有层次(选举、议会、政党领导层)上都是离心的,那么它注定只能迅速地结束于爆炸性结局。”[29]
这也正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局混乱、深陷腐败的现实写照。不但“广场民主、街头政治”没有带来真正有效的民主,政党轮替也难以带来真正管用的廉洁政治。
基本事实:建设廉洁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的质量。如果政党沦为争权夺利的利益团体,或是利益集团的政治代言,即便再多的政党也可能只是带来事与愿违的混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