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之四:以德防贪,高薪养廉
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
—恩格斯
通行观点:反腐败要靠有道德的官员,而高薪是使官员过上“体面”生活的前提,也是让官员守住“官德”、拒绝诱惑的基础。
物质利益和精神追求是一对矛盾。古往今来,很多有识之士都注意到官员薪酬与廉洁程度之间具有某种关联。管仲曾言: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托克维尔也曾指出:“在贵族政府,政务工作人员都是富人,他们只贪图权势。在民主政府,国家工作人员都是穷人,他们希望发迹高升。”[43]他认为民主国家中贫穷的公职人员对金钱的欲望大大胜于贵族政府的政务工作人员,因此前者陷入贪污腐化泥潭的概率也就要比后者高得多。姑且不论其观点是否偏颇,关键在于,对于芸芸众生而言,高薪虽未必能养廉,但低薪往往要生贪。
早在制定美国宪法时,詹姆斯·麦迪逊就曾写下一段脍炙人口的名言: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如果政府是天使,就无需对政府实行内部和外部控制。这令人想起一句有些矛盾的话: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教育确是万万不能的。靠道德教化“倡廉”是一回事,让权力行使者躬行“践廉”是另一回事。正如斯宾塞在19世纪的英国所曾反思的那样:
好思考的人们仍然会期待靠教育去消除犯罪,这实在是令人奇怪的。如果曾被人们以某种迷信的敬意看待的教师大军,在过去的这整整18个世纪里都未能使社会净化,大概很难说另一些没有被这样看待的教师大军能够做到这一点。[44]
为什么国家的收入分配机制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程?
公职人员的职业特点是虽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但却掌控着影响生产经营乃至财富分配的公共权力。因此,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不但有助于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利于减少公职人员与财阀阶层合谋侵占垄断利润和财富的体制“缝隙”。根据美国学者Rosenbloom等人的统计:1870年,美国最富有的1%的人口拥有全部财产的27.9%,到1916年这一数据上升为41.9%。另据Tony Atkison的测算,20世纪10—20年代美国基尼系数[45]超过0.5,甚至还有人认为超过0.7。这意味着美国在工业化阶段的收入分配达到严重不平等的高点。与之相联系的除了腐败高发现象,还有政府在初次分配向资本的倾斜以及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放任不干预。美国政府从1929—1933年大危机之后开始真正承担了改善收入分配的职责,加大了税收调节力度和社会保障力度。3个关键数据是:1.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1915年的55%上升到1985年的75%左右;2.个人所得税占联邦税收总额比重从1932年的22.3%上升到1950年的44.7%(成为联邦第一大税);3.联邦政府社会保障开支占总预算支出的比重从1950年的22.6%上升到1980年的54.4%(成为联邦最大开支)。政府税收和社保政策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明显,如1974年美国住户单位的税前现金收入基尼系数为0.395,政府再分配后下降到0.319,再分配系数达19.5%。[46]从现象上说,美国政府对初次分配中资本收益的有效规制和再分配中的积极作为,与走出腐败高发期十分吻合。收入公平、社会保障等经济政策具有高度敏感的政治含义,既有助于缓解官民矛盾,也有助于消除包括官员在内的所有公民的后顾之忧,可谓一举两得。
对于那些“天国圣人”而言,恐怕是高薪还是低薪才能防止贪腐的问题都是伪命题。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合理有效的薪酬框架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问题。
政府官员合法收入的高低,实际上是一个有效激励的问题。“一般说来,各国政府只有两种制服被统治者反抗的手段:政府本身所拥有的物质力量;法院判决给予政府的道义力量。”[47]在公职人员得不到政府合理薪酬激励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政府物质力量”的滥用和“道义力量”的扭曲。其大概率的结果是:权力的委托人对权力的代理人激励不足,成为产生腐败甚至使腐败普遍化的重要诱因。1997年世界银行在《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该报告指出:(https://www.daowen.com)
首先,如果公务员的工资不能反映出可比的私营部门工资,他们就更容易从事腐败。由于公务员工资低,官员试图用非法的收入来增加其工资,以达到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如果私营部门有许多高薪而合法的工作,那么,因从事腐败而被开除低工资公职的风险并不是一个有力的威胁。因此,腐败常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工资的差距(或曰“诱惑率”)成正比例关系。
与此同时,仅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并不能减少腐败行为。基于个人才干的聘任和晋升的机制能限制政治上的任人唯亲,并创造出一个更为公正无私的公共服务体系,这种机制也能减少腐败。这既指出了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薪酬关联性,也客观地指出了利益动机和廉洁程度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公平理论(Equilty Theory)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亚当斯 (J.S.Adams)于1965年提出的。亚当斯认为,人们总是习惯将自己的报酬和他人的报酬进行比较,人们能否受到激励,不但由他们所得多少而定,还要与别人所得比较是否公平而定,即大家不仅关心自己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的相对量。换言之,“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还不够,还得时常看着“别人碗里的”!
对于遏制贪欲来说,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利益激励,或许远比玄奥的说教更靠谱。
对于防治腐败而言,社会分配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或许远比抽象的德育更管用。
在分配不公、收入分化、贫富悬殊的社会环境中,不论是贪婪的民众还是腐败的官员,可能都是同一种社会疾病的交叉感染者,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或者说,可能是感染了同一种“社会病毒”的不同变种。正如托克维尔所说:
值得害怕的倒不是大人物的缺德,而是缺德使人成了大人物。在民主制度下,一些普通公民看到他们当中的一个人没有几年就从无名小卒爬到有钱有势的地位后,必定吃惊和眼红,并在心里琢磨昨天还与自己一样的人为什么今天有权领导他们了。[48]
有一种说法,说西医是“治人的病”,中医是“治有病之人”。建构一个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机会共享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或许才是一味治疗“有贪欲之人”的长效药。
基本事实:从源头上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最基本的举措之一是靠“足薪养廉”。薪酬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廉政建设,都有其不可避免的负效应。关键是有能够保障合理正当物质和精神利益的规则体系,健全完善防治表层和深层利益冲突的具体实施细则,而不仅仅局限于官员的绝对薪酬多寡和道德宣誓的最终声音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