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数字媒体艺术
2025年10月13日
二、沉浸式数字媒体艺术
沉浸式互动作品主要在艺术场所、博物馆和公共场所展出,大多以“环境体验”或“多渠道互动”的形式出现。这种艺术作品通过计算机捕捉人的各种感觉(如语言、眼睛、面部表情、嘴唇动作、触觉、嗅觉或味觉等)和动作(如语音、书法运笔、姿势、表情等)。作品的反馈时间往往具有间接性、滞后性和延迟性等特点,而观众通常“沉浸”在虚拟计算机的交互环境中,通过作品的交互式检测装置(如光纤、触控和投影传感器等)与作品进行互动。例如,《沙丘》是一个身临其境的沉浸式互动装置。当你在这件作品中穿行时,工作的LED灯照明的挑杆会响应观察者的移动和触摸,创造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让你感觉就在其中。
沉浸式互动作品使观众通过“环境互动”与作品接触。观众对环境的沉浸体验是构成这些作品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互动作品通常被放置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中,其互动作品对参与者行为的反馈是间接的、环绕似的,或者说是相对滞后的。有些互动作品不需要观众的直接接触,而是通过探测的方式与观众进行互动。所以,沉浸式互动作品往往需要一个类似电影院的“黑暗沉浸空间”,这不仅使公众更容易关注艺术作品,而且通过整合电子屏幕、声学光感器和自然环境模拟器(如产生水流、碰撞或瀑布等声音效果),让公众在黑暗中也能有丰富的感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