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面部烧伤

一、头面部烧伤

头面部属暴露部位,头面部皮肤烧伤比较常见。

(一)临床表现与诊断

浅Ⅱ度烧伤:可见水疱,腐皮撕脱后基底呈浅红或红色,渗出明显,质地软,痛觉敏感,头发不易拔除。面部肿胀可有眼睑外翻、“鱼口”状变形等,结合烧伤原因较易诊断。深Ⅱ度烧伤:腐皮大多不易去除,少见水疱,表面渗出少,腐皮撕脱后基底红白相间或苍白色,质韧,痛觉迟钝甚至丧失,头发可拔除。判断烧伤深度时应结合烧伤原因及其作用时间诊断。面部肿胀情况类似浅度烧伤有眼睑外翻、“鱼口”状变形等。Ⅲ度烧伤:创面多焦黄呈炭化,干燥、皮革样,多数可见粗大栓塞静脉网。Ⅳ度烧伤:指除皮肤全层(包括皮下组织)烧伤破坏外,尚合并深筋膜下肌肉组织以及骨质的烧伤。

(二)处理原则

应注意,对于小儿烧伤,年龄越小,头皮面积占全身的比例越大。加上组织相对于成年人疏松,烧伤后水肿明显,易引起休克。婴儿头面部烧伤面积超过5%即可诊断为重度烧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积极处理创面的同时,抗休克、防治脑水肿的治疗措施都应及时进行。

面部大面积深度烧伤往往合并颈部软组织和后咽部水肿,有时可导致或加重呼吸道梗阻。如伴有吸入性损伤更易并发呼吸道梗阻,加之张口困难,多需进行气管切开术。

处理浅度烧伤的重点是保持创面清洁。首先常规剃净烧伤部位及其周围的头发,避免与渗出物黏着影响药物与创面接触。清创后采取暴露疗法促进创面成痂,保痂待自愈。如无感染头皮浅Ⅱ度烧伤可于2周内愈合,愈后不留瘢痕,因不伤及毛囊而不影响头发的正常发育生长。额部早期有色素沉着,3~6个月后大多可自然消失。

深Ⅱ度烧伤的处理:痂皮自溶或受压部位潮湿而不易成痂者,可每日用生理盐水或消毒液清洗,以减少脓液积聚,使不结脓痂。治疗中,可不断剃除长出的头发,保持清洁,否则残存于毛囊汗腺中的细菌可引起创面感染影响愈合,也可破坏已愈合的上皮,使创面再次糜烂,有时甚至形成局限性小脓肿或多发性毛囊炎,反复发作。对此情况,除及时引流外,清洗仍是有效措施。头皮深Ⅱ度烧伤一般于2~3周愈合,愈合后可遗留瘢痕,并可破坏部分毛囊影响头发生长使头发稀疏。对于大面积深度烧伤合并头皮深Ⅱ度烧伤时,可尽早削除被烧伤头皮,局部应用生长因子。

Ⅲ度烧伤早期不易确定,由于头皮血循环丰富,毛囊较多且较深,有时诊断为Ⅲ度烧伤的创面、甚至为肉芽创面的也可自行愈合。因此,目前多不主张早期手术切痂植皮,仍以清洁、防治感染、暴露制痂为主要处理手段,创面溶痂后逐渐去除坏死组织、清洗,可采取半暴露,促进创面愈合,必要时可进行肉芽创面植皮术。(https://www.daowen.com)

面部Ⅲ度烧伤创面植皮注意事项:

(1)面部植皮尽可能采用大张自体皮片移植,以减轻面部毁形及功能障碍程度。一般不用网状皮或筛状皮移植以免影响外观。所植皮不宜过薄。皮片应根据面部轮廓分区予以排列,缝合固定。这样可以减轻愈后瘢痕增生和功能障碍。

(2)皮片移植后一般先用抗生素液纱布包扎2~3天,不宜长期包扎。待所植皮片建立血液循环后可去除包扎敷料予以半暴露,同时及时清除植皮区及五官分泌物,保持清洁。但局限性切痂移植厚中厚或全厚皮,打包固定者可延长包扎时间。可于10~12天拆开换药进行暴露或半暴露。

(3)面部Ⅲ度烧伤遗留瘢痕在所难免,严重者会有增生性瘢痕、五官畸形及功能障碍。创面愈合后及时进行防治瘢痕的非手术综合治疗,具体方法是根据瘢痕部位等情况选择。非手术治疗效果差或器官功能障碍,一般于伤后6~12个月进行整形手术。但如果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的,也可早期进行手术,例如眼睑外翻使角膜严重暴露者,可行眼睑松解植皮术;口周瘢痕挛缩妨碍进食者,可行小口开大手术等。

(4)在切除面部Ⅲ度烧伤焦痂的同时,应将临近部位少部分深Ⅱ度烧伤的组织一并切除,以免这部分坏死组织引起植皮感染。另一方面,移植皮片周围的深Ⅱ度烧伤创面自愈出现增生性瘢痕也影响整体治疗效果。对广泛的面部深度烧伤不宜采用削痂手术。

面部Ⅳ度烧伤合并骨外露时,往往采用皮瓣修复创面。常用的修复皮瓣(肌皮瓣)主要有以下几种:

(1)胸三角皮瓣。此皮瓣包括胸阔内动脉穿支(一般以第2、3支为蒂)供应的胸前皮瓣和胸肩峰动脉皮支供应的三角肌前区皮瓣。皮瓣的血供以前者为主,通过血管吻合供应后者。皮瓣皮肤薄,皮下脂肪少,供区位置隐蔽,是修复口、面颊部创面的理想供区。

(2)胸大肌肌皮瓣。胸大肌上、下两部分各有独立的血管神经系统,可形成多种形式的肌皮瓣。旋转角度大,覆盖范围广。以锁骨下动脉的分支胸肩峰动脉的胸肌支为蒂形成的胸大肌肌皮瓣(或复合瓣)可一期修复口腔颌面部的软组织缺损创面。

(3)背阔肌肌皮瓣及腹直肌肌皮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