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 烧伤
电烧伤是由于人体接触到一定数量的电流或电能量(静电)对组织造成损伤的总称,亦称电损伤。电烧伤病人占烧伤病人总数的3%~4%。
1.电烧伤主要分三类
(1)电接触烧伤又称真性电烧伤(electrical contact injury),指电流直接通过人体,产生一定程度的生理紊乱和不可逆性的组织损伤,亦称电击伤。
(2)电弧烧伤(electric flash brun)指两个电极间或人体与电源之间达一定距离时,两极之间存在电压,其间空气被击穿建起的光亮桥带而引起烧伤,温度高达3000~4500℃,其病理生理学变化基本上与热力烧伤相同,通常按热烧伤处理。
(3)闪电烧伤(lightning injury)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烧伤,闪电对人体的损害有直接击中和静电感应两种。皮肤表面可见树枝状及蜘网状微红色彩,称闪电纹。可引起突然而强有力的肌肉收缩导致骨折,也可引起传导性耳聋、鼓膜破裂、自主神经紊乱、视神经损伤、视网膜剥脱、白内障等。闪电电压高达百万伏(V),电流可达5000~200 000A。被闪电击中者损伤多较严重,约1/3受伤患者当场死亡。
2.电烧伤临床表现及损伤机理 电烧伤是一种复合性损伤,比一般热烧伤损伤重,并发症比较多,截肢率高,除有一般热烧伤特点外,电流能直接作用于细胞膜产生破坏效应,可导致心、脑、肺、肝、肾等内脏以及肌肉、骨骼、神经、血管的急性及延期损害。1949年Kouwenhoven提出关于电流对人体致伤的六大因素为:电流种类、电压高低、电流强度、机体对电流的电阻、电流经过身体的途径、身体接触电流的时间。
(1)电流种类。电流有直流电和交流电两种,电流大小和方向不随时间变化的电流为直流电;而大小方向随时间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称为交流电或交变电流,每秒钟交流电完成周期性变化的次数称为交流电的频率[赫兹(Hz)、千赫或周/秒]。交流电对机体损害较重,比直流电危险性大3倍,电烧伤就是指交流电引起的机体的损伤。目前工业和民用的多为50Hz的交流电。每秒40~50Hz的交流电对人体是危险的,每秒60Hz的交流电最危险,可引起室颤。而>2万Hz时损害作用明显减轻。
(2)电压高低。一般380V以上为高压电,工业上1000V以上称高压电。电压越高电流量越大,对机体的损伤程度越重。高电压多可引起呼吸肌强直性收缩而导致呼吸停止;低电压则可发生心室纤维性颤动或心跳骤停而死亡。
(3)电流强度。1988年Lee和Kolodney提出电损伤造成组织损伤有两个原因:一是根据焦耳定律产生的热能(Q=I2Rt,即热量=电流2×电阻×时间);二是电流强度[欧姆定律:电流(I)=电压(V)/电阻(R)。电压越高,电流越强;电阻越大,电流越弱]造成细胞膜破裂和细胞分解,细胞内前列腺素E释放而致伤。不同强度交流电1秒的生理效应见表14-3。
(4)机体对电流的电阻。1970年Ponten提出电流通过机体组织产生的热能,电阻越大,产生的热能越高,组织损伤越重。人体是电流的导体,不同组织和器官的电阻不同,骨组织的电阻最大,依次为脂肪、肌腱、皮肤、肌肉、血管、血液和神经逐渐减小。电流进入人体后沿电阻小的组织行进,所以电流穿过皮肤后沿电阻小的血液和神经行进,造成血管和神经的损伤,血管内血栓形成。不同部位的皮肤电阻也不相同,皮肤厚的部位如足底、手掌、背、臀部电阻较高。潮温和油腻的皮肤比干燥清洁的皮肤电阻小1000倍左右。接触部位皮肤电阻大,通入体内的电流就小,对人体造成的全身性损害就轻微,反之则严重。相同电压潮湿皮肤电阻则较小,危险性明显增加。
(5)电流经过身体的途径。电流通过身体的途径不仅仅取决于各种组织的电阻,而且和身体形成电路时的最高电位(入口)和最低电位(出口)之间的位置,以及身体是否还接触其他低电位的导体有关。电流经过心脏、头部和中枢神经是最危险的路径,严重时会引起心室纤颤、心脏停搏、昏迷和瘫痪。电流从手到手或者从手到脚也是危险的路径,因为电流必然流经心脏。电流从一只脚到另一只脚危险较小,因为电流不经过头部和心脏,但也有发生死亡事故的。(https://www.daowen.com)
(6)身体接触电流的时间。电流在人体持续时间越长,损伤越严重,因当电流通过人体时,皮肤电阻降低,继而增大了经过人体的电流,就会发生生命危险。
3.电烧伤创面的修复原则
(1)电弧烧伤。电弧或电火花烧伤因电流未通过人体,表现为体表热力烧伤,处理同一般火焰烧伤。
(2)电接触烧伤。电接触烧伤是立体型损伤,特别是高压电击伤的创面呈多发性、节段性和肌肉夹心坏死等复杂情况,给修复带来很大难度。
1)目前主张在病情稳定后尽早地进行早期探查与清创,不可等待肌肉开始“液化”时清创。伤后一周内进行手术为宜,积极去除坏死组织以防止坏死组织感染腐烂导致创面脓毒症或由于感染腐烂损及大血管,引起大出血等并发症,同时可避免间生态组织进一步坏死的可能。手术应保留健康组织,以利功能修复。
2)电烧伤创面深,坏死组织多,易感染和腐烂,早期多采用暴露疗法。
3)电烧伤特有的进行性坏死会加重深部组织如肌腱和神经的损害,并能使间生态组织进一步失活。凡组织损伤或在功能部位应在早期切除坏死组织后立即用带蒂组织瓣移位或游离皮瓣移植修复创面,以挽救功能,降低致残率,为后期整复、功能恢复创造条件。手术时肌腱、神经应尽量保持其解剖的连续性。术中见到水肿、色泽稍苍白的但切割时有收缩反应或出血活跃的肌肉(即所谓的间生态肌肉)应予保留。因这种间生态组织在健康组织覆盖下,可逐步恢复。而对于色泽鲜红,但切割时不收缩的肌肉,应予切除。
4)大面积高压电烧伤难以确定坏死的界线,不可能一次清创彻底,首次手术探查后可用异体皮、生物敷料暂时覆盖创面,待二期手术处理,有时为保留重要的神经和血管,需保留这些组织周围的坏死组织,让其自然脱落,待肉芽长出后再植皮。
5)晚期创面(10天以上)往往合并感染,先控制感染,逐渐清除坏死组织,培植肉芽植皮或皮瓣修复创面。
6)皮瓣与其他组织瓣修复。深度电烧伤常可累及血管、神经、肌腱、骨骼等深部组织,用断层皮片覆盖创面,不易成活,可造成严重伤残。采用不同类型的皮瓣、肌皮瓣修复能够达到良好地覆盖创面的效果。由于提供了较好血运,阻止和减轻了进行性坏死和感染,降低血管破裂大出血等不良后果,使间生态组织恢复活力,可为二期功能修复重建创造条件。
皮瓣选用的原则是在保证完全封闭创面及有利于各种组织生长的前提下,先简后繁,先近后远,最终达到创伤小、手术效果好的目的。但大多数电烧伤损伤深且范围大,创面扩创后组织损伤重,必须选用远位皮瓣、肌皮瓣移植。临床最常见的皮瓣为腹部带蒂皮瓣,其次为背阔肌肌皮瓣、前臂皮瓣、食指皮瓣、指背皮瓣、腓肠肌肌皮瓣、跖内侧皮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