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疗
合并胸腹部损伤的处理原则与无烧伤者基本相同。如果复合伤危及生命时,应在积极抗休克的同时进行处理。否则—般应待烧伤休克被控制后,尽早处理。
1.急救与初期处理
(1)同一般烧伤与胸(腹)部伤,但应注意止血及维持气道通畅。复合严重胸部伤,尤其是有头颈部烧伤,如有气道梗阻征象时,宜尽早作气管切开或插管。需长途后送者,更应注意。
(2)怀疑复合胸(腹)部伤时,宜及早进行抗休克治疗,不能因烧伤面积不大而忽视。
(3)如果有腹部、骨盆或下腹部穿透伤或严重挫伤时,应避免用下肢输液,以防同时有下腔静脉破裂,不仅输液输血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可能加速失血。
2.复合胸部伤 轻者可仅及胸壁软组织,重者可致肋骨、胸膜、肺、心脏及大血管伤。这些损伤常可同时存在,因而伤情更为复杂,有时还可同时有腹部脏器伤。烧伤复合胸部损伤的治疗与无烧伤者同,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有胸壁烧伤合并胸壁软组织创伤,待休克平稳后,争取早期清创缝合,但皮肤不缝合,争取作延期缝合;皮下置乳胶条引流48小时;创口周围焦痂可予切除植皮(自体、异体或自异体皮混植)。
(2)无胸壁烧伤的开放性气胸应立即予以清创缝合封闭。开放性气胸创口位于胸壁烧伤者,可先将烧伤焦痂切除,利用皮瓣、邻近软组织瓣(如肌肉)封闭创面,然后放置胸腔引流管;通过烧伤创面进行胸部手术的切口或开放伤,在烧伤创面上,除均应放置胸腔闭式引流外,皮肤及皮下组织不予缝合,其处理方法同合并软组织伤。切口周围切除焦痂后的裸露创面,行自体或自异体皮混植及游离植皮。
(3)少量的闭合性气胸一般可不作处理,任其自行吸收,以免穿刺时污染胸腔。大量闭合性气胸影响呼吸交换时,可采用一次穿刺吸尽气体的方法,尽量避免通过创面反复穿刺。如果气胸复发或为张力性气胸,应及早作闭式引流,不应反复穿刺,尤其是穿刺点需通过烧伤创面者。
(4)除大量活动性出血的血胸需立即开胸手术外,小量血胸需通过创面进行穿刺者,可暂不予穿刺;如血胸量增大,尽可能一次穿刺抽尽血液,避免通过创面反复穿刺,否则应及早作闭式引流,以减少脓胸形成的机会。
(5)如不影响治疗,穿刺点或闭式引流管的切口应尽可能远离烧伤创面,穿刺完毕后可向胸腔内注入抗生素;一旦达到引流目的后,应及早拔除引流管,以减少胸腔感染的发生。(https://www.daowen.com)
(6)单纯单根肋骨骨折一般不作特殊处理,可行肋间神经封闭以止痛或使用镇痛剂。
(7)多根多处肋骨骨折(浮动胸壁)、肺挫伤、外伤性窒息(爆震伤)等伤员,在严重烧伤病理生理紊乱的基础上,再加上反常呼吸运动、肺组织渗出增多、排痰引流不畅等,往往较之单纯烧伤或胸部损伤者更易发生肺水肿或肺不张,组织缺氧将更加严重。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及早进行气管切开,经常吸痰、气管内灌洗,以利引流,并给氧(40%的氧,一般不用纯氧),呼吸机辅助呼吸(最好采用PEEP),以增加血氧饱和度,预防肺不张,减少肺部感染。胸壁软化伤员,除采用胸壁牵引外,早期还可通过加压辅助呼吸达到内固定的目的,以维持良好的呼吸和循环功能。因此,在早期使用加压辅助呼吸的情况下,可暂不进行胸壁牵引,以减轻伤员的负担及可能因通过胸壁烧伤创面进行肋骨牵引时引起的胸壁感染机会。待伤情平稳后,再考虑是否改用胸壁牵引。
(8)肺水肿的防治:为预防肺水肿的发生,烧伤抗休克的补液量以达到能控制休克为度,切勿过量。但也不要因为控制补液量而延误了休克复苏的时间,因为长时间的缺血缺氧也可导致肺水肿的发生和发展。为了处理好这一矛盾,有条件者可增加胶体(血浆、人血白蛋白)量,以减少电解质和水分的补给。严重病例,如有条件可测量中心静脉压或/和肺动脉楔入压、心输出量作为输液输血的参考,测定血管外肺水量以了解肺水肿的消长情况,并可应用小剂量血管扩张药物以改善肺循环。并经常进行肺部听诊,如有肺部湿啰音,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诸如利尿剂的应用等。而关键的问题是使摆动的纵隔稳定。
(9)对胸部手术、胸腔引流或开放性胸部损伤的伤员,应密切注意有无胸腔感染迹象,及早发现和处理。
3.复合腹部损伤 处理原则与一般无烧伤者相同。如果合并有腹腔实质性脏器破裂,预计抗休克补液量时应将腹腔脏器损伤后的出血量包括在内。腹壁有烧伤的伤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不妨碍手术进行,切口尽可能选择在健康皮肤。经过烧伤创面的切口,创面如系深度烧伤,可将切口周围焦痂(痂皮)切(削)除,进行自体或异体皮混合游离移植,但切口皮肤与皮下组织一般不予缝合,放置乳胶片引流48~72小时,处理方法与复合软组织损伤者同。
(2)腹腔内不一定均需放置引流物。放置引流与否依内脏伤情而定,原则同无烧伤者。如不影响引流目的,自腹腔引出引流物的切口尽可能地也选择在远离烧伤创面的部位;同时引流物也不宜放置过久,特别是通过创面引出体外者,一般为48~72小时,以减少腹腔感染的机会。腹腔宜用双套管引流内管连接负压瓶,以免腹腔分泌物刺激烧伤创面加重感染。
(3)腹部切口或开放伤伤口,均应加用减张缝合及腹膜引流,特别是通过烧伤创面者。腹膜外引流一般于48小时后移除。
(4)手术选择应尽可能避免肠造口,如必须进行,造口也应尽可能选择在健康皮肤上。此外,为避免粪便污染周围创面,引起感染,可应用双腔造口,近端放置一粗大引流管,将粪便引至床旁引流瓶。
(5)腹腔抗感染的能力较强,虽然有时切口经过烧伤创面进入腹腔,但只要止血彻底,病灶处理干净,腹腔内感染的机会并不高。但仍需要注意腹膜炎及残余脓肿的发生,及时诊断与处理,若确实担心感染可以放置腹腔引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