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疗

三、水疗

应用水治疗疾病、促进功能康复的方法称为水疗法。水疗法的种类很多,例如:冲浴、擦浴、浸浴、药物浴、淋浴、湿包裹、蒸汽浴、气泡浴、漩涡浴、水中运动等。因所应用的水温、水的成分以及作用方式、作用压力与作用部位的不同,其治疗作用及适用范围也不同。大面积烧伤后期残余大量小创面时,常采用浸浴疗法,一则便于创面清创,二则借助水的浮力作用帮助患者主动活动,促进功能恢复。浸浴的水温通常不超过40℃,初浴时15分钟左右,适应后可逐渐延长至半小时,每1~2天1次。瘢痕增生期也适于水疗,在温热水中浸浴能清洁表面的污物,改善血液循环,增强皮肤弹性,瘢痕较柔软,还能减轻肢体功能活动锻炼时的疼痛。水疗的禁忌证:精神意识紊乱或失定向力、恐水症、皮肤传染性疾病、频发癫痫、严重心功能不全、心肾功能代偿不全、活动性肺结核、肿瘤恶病质、全身极度衰弱及各种出血倾向者。此外,妊娠、月经期、过度疲劳者等也不能全身浸浴。对血压过高或过低患者,可酌情选用水中运动,但治疗时间不宜长;大便失禁者入浴前尽可能排空大便,防止排便于池水中。(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