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 变更核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6.3 变更核准

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持证机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发生变化,应当在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机关申请变更核准证。核准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核准机关认为需要现场鉴定评审的,按照本规则3.2、3.3、3.4、3.5的规定执行。(https://www.daowen.com)

机构类别变更的,按照本规则3.2、3.3、3.4、3.5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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