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强诉讼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推进“异地调档、跨域服务”,实现信息化便捷共享
针对当事人异地查档困难,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开通“跨域调档”服务功能。当事人可以在手机上搜索“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智慧法院”或法院自助终端窗口等,输入有效证件、手机验证码或扫脸进入档案查询窗口,进行裁判文书之类在线申请,系统借云数据将当事人申请信息反馈给档案部门,档案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加盖电子签章,并将此信息以链接或短信方式推送给当事人;另一方面,还要打通上下级法院、法院与法院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法院档案互联互通,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查阅档案。(https://www.daowen.com)
3.2 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保障
运用高科技技术完善档案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及其网络平台的安全,通过权限控制机制,对不同档案设立不同权限等级,提高监督和核实效用。建立档案由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制度,将诉讼档案的存储及借阅设为只可读不可修改格式,只有管理员才有权限进行管理。还需注意诉讼档案的保密性,对于涉密档案,要注意与互联网隔断,防止互联网黑客及病毒入侵,以免档案被盗取。同时应对输出的档案添加“**法院”水印字样,做好数据加密、档案数据备份工作,以应对档案因介质消磁而无法读取数据或受到人为破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