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APS的治疗

六、APS的治疗

由于APS是一种异质性疾病,因此个人风险评估对指导患者个体化治疗尤其重要,其中包括aPL抗体情况,伴随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传统的心血管风险因素评估。APS患者的抗栓治疗是核心,其主要目的是减少血栓事件和不良妊娠,而不是让aPL下降至正常。

1.一级预防

对血清中存在持续阳性的aPL、但未发生血栓的APS患者,应避免可能导致高凝的药物,如避孕药等;此外,可考虑长期口服小剂量阿司匹林(75mg/d)预防血栓,但目前尚无临床试验证实其有效性。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出现无症状的aPL阳性,可使用羟氯喹或小剂量阿司匹林+羟氯喹预防血栓形成。

2.二级预防

对已发生血栓的APS患者应给予抗凝治疗,并预防再次血栓形成,目前一线治疗仍然是维生素K拮抗剂(VKA)和肝素。对于静脉血栓,建议使用中强度华法林(INR 2.0~3.0)治疗;而对于动脉血栓形成后的抗凝应当使用高强度华法林(目标INR>3.0)或低剂量阿司匹林(LDA)联合中强度华法林(INR 2.0~3.0)治疗;若血栓仍反复发作,则建议提高华法林抗凝强度或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对于APS的孕妇,LDA加肝素联合治疗仍然是常规治疗策略。(https://www.daowen.com)

3.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在APS患者的应用

动脉血栓性APS患者、血栓性APS伴小血管血栓形成或与aPL相关心脏瓣膜疾病的患者应避免NOAC;而静脉血栓+aPL单阳或双阳可考虑使用;静脉血栓+aPL三阳,建议使用VKA。在标准强度VKA(2.0~3.0)基础上,复发性血栓形成的APS患者不应使用NOAC;可考虑以下治疗:如增加INR范围、标准治疗剂量低分子量肝素(LMWH)、磺达肝癸钠或增加抗血小板治疗。

4.APS相关心脏疾病治疗策略

APS相关的各种心脏并发症表现多样,目前主要以对症治疗为主,因而抗凝(主要是华法林或肝素)仍是其主要治疗方法。对于aPL相关的心脏瓣膜病,如伴严重瓣膜功能不全和抗凝后反复栓塞的患者,必要时可以考虑手术治疗。对于APS合并冠心病的治疗,应根据目前冠心病指南进行,包括双联抗血小板治疗、支架植入术和他汀类药物;若需联合抗凝治疗,应在出血风险和血栓风险之间进行仔细的平衡。此外,长期抗凝治疗仍是APS患者治疗PE和CTEPH的主要手段,对于进行性CTEPH患者应由多学科专家组进行评估,必要时行肺血栓内膜切除术,以防止不可逆损伤,改善血流动力学,提高运动能力和生存率。对于有心内血栓的APS患者,需要适当的维持抗凝治疗(目标INR 3.0~4.0),是否外科干预目前仍有争议。而对于如何处理APS患者的心功能不全,目前尚不清楚抗血小板、抗凝或其他疗法是否可以预防相关的舒张功能不全或扩张型心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