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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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规范预制装配式自保温混凝土外墙板的生产、施工及质量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安全适用、绿色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的预制装配式自保温混凝土外墙板的生产、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预制装配式自保温混凝土外墙板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和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及质量验收规程》DBJ51/T 008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