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校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目前高校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职称评审权和聘任权下放,要求专业技术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每一个专业技术岗位数受职数限制,高校人事部门在分配评审指标时,一般大多只考虑教师职数,分配给会计等其他专技岗的职数很少,造成僧多粥少,使得会计系列等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会少,尤其是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难度更大。

高校人事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条件设置、资格评审条件设计上,没有针对会计人员的资格评审条件,正高级会计人员要参加资格评审需要满足教授级等职称系列的评审要求,因适用条件不同,在校内初评时很难有机会争取到送审名额。部分高校由于正高级职称职数的限制,无限制地抬高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比如要求会计人员发表C刊论文2篇以上,这样的条件对于专业教师都很难,何况会计实务工作者。这种状况使高校参评正高级会计职称人员的难度加大,极大地挫伤了年轻的高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他们的成长成才,长此以往,必然影响高校会计队伍发展。(https://www.daowen.com)

现行的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机制阻碍优秀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现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职称的评价标准自2009年开始,执行了10多年,过多强调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人员的科研能力,而忽视正高级会计职称人员的职业道德、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会计团队建设的引领作用,不够与时俱进,没有考虑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工作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级会计人才的选拔。其次,评价方法相对落后,对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等很难用量化指标来评价。

对于优秀或基层高级会计人员没有提供直升通道。这里说的优秀会计人员是指,一是高级会计师职称全国统考中进入金榜、银榜的考生且持续在高校经济管理岗位发挥作用的人员;二是省级及以上会计领军培养毕业的学员且持续在高校经济管理岗位上发挥作用的人员;三是在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在学校或下属企业中担任会计主管(负责人)的优秀人员;四是基层高级会计人员是指市级以下,在规模以上(指资产规模、教职工人数)学校中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在财务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基层优秀会计人员,给予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或基础会计人员直接送审资格或在正高级职称评分表中作为加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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