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美育教育发展指导思想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学校美育教育发展指导思想

艺术教育是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的集中体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全国高校音乐联盟理事单位,浙江省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作为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建设学校,学校肩挑重担,深谙此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育人工作贯穿学生在校的全过程。

蔡元培早在1912年的《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就提出了“健全人格”的思想。健全人格意指个体的全面发展,即个体以体育为基础,以德育为核心,以智育和美育并重,实现德、智、体、美诸方面和谐发展。“德智体美”是对人的素质定位的基本准则,也是人类社会教育的取向目标。我国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全面提高公民基本素质,德智体美是衡量人才素质的基本标准。(https://www.daowen.com)

自2007年起,我校提出并实施学生“千日成长”工程,着力构建立体化育人工作体系,致力于培养“懂做人、精专业、能做事”的优秀金院学子。在育人方面,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艺术教育,历年发展主要遵照《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及教育部制定颁布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卫艺厅〔2006〕3号);2019年修订的《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两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

推动教育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校领导班子与有关处室、团委、各院部在深入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把实施艺术教育作为学生“千日成长”工程育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2012年起,学校就成立了公共艺术教育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对艺术教育教学实施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并将公共艺术教育纳入学校人才综合培养计划;开设了艺术类选修、艺术类公选和网络课程,开展了各项校内艺术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校园内形成了良好的艺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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