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学院制度建设,以制度激励强治理效能
邓小平始终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制度是决定因素”,[10]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1]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度建设,主要包含两个制度层次,一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这个具体领域及其运转模式意义上的具体制度层次,二是在具体组织管理以及对人的行为进行调节意义上的如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层次。高职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以来,总体上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所、专家指导委员会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方案,使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保障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从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成效反馈机制,定期自查和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改革创新,不断形成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新经验、新思路和新举措。
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教学科研管理机构,在制度设计上要在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创新型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规律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制度激励为核心,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实施师资队伍发展战略,营建学院务实创新、互助互促的文化氛围,激发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活力,进而整体性提升学院治理效能和创新能力。(https://www.daowen.com)
然而,在现实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践中,制度性的规约并不能完全使马克思主义学院规避各种发展问题,包括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相偏离等问题。虽然没有制度就没有治理,但是有制度也未必就有好的治理。制度设计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根本保障,而制度执行则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学院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重视建章立制的同时,要重视增强规范性文化的自觉,加强对制度的文化引领。这种文化引领即是人性化治理,是对刚性制度规范的软性引导,也是学院治理的“润滑剂”,能够使学院治理更加灵活、高效,更好地应对新情况和新变化而避免陷于各类问题和冲突的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