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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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绚抄本节选《熙宁新定时服式》题为章惇作,而《宋史·志第一百五十七·艺文三》载:“章惇《熙宁新定孝赠式》十五卷,又《熙宁新定节式》二卷,《熙宁新定时服式》六卷,《熙宁新定皇亲禄令》十卷,《司农寺敕》一卷,《式》一卷,《熙宁将官敕》一卷。”二者相吻合,可知作者为章惇无疑。

章惇(1035—1105),北宋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文学家、书法家。字子厚,号大涤翁。

章惇出生时,族父章得象(北宋仁宗朝宰相)“奇其风骨,以为必贵”。惇字读音为敦,本义亦通作敦,有敦厚、笃实、谨慎、尊重等义。然而,章惇本人性格极其张扬、直率、狂傲不羁。仕途历英宗、神宗、哲宗和徽宗数朝,几次大起大落。这一切都与“惇”字的本义相去甚远。但他执宰七年,权显一时,倒是应验了出生时族父章得象的预言,也算达到人生的一种圆满。

北宋中后期新旧党争激烈,双方轮流主政。官员们如坐过山车般在仕途上起落,几乎没有平顺亨通的名臣重宦,章惇也不例外。作为王安石变法集团的核心人物,其政治生涯几乎贯穿了新旧党争的主要历程。虽然章惇执政时清除旧党决绝铁血,但他对外族进犯,从不委曲求全,抗倭勇猛凶悍。章惇对赏识他的王安石尊重,对信任他的神宗和哲宗忠心。

元脱脱《宋史》卷四七一、宋王称《东都事略·列传七十八》、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下)》卷一八均载其传。

惇豪隽,博学善文。进士登名,耻出侄衡下,委敕而出。再举甲科,调商洛令。(元脱脱《宋史·章惇传》)

景祐二年(1035),章惇出生于浦城(今福建南平市浦城县)的一个官宦世家。其父章俞,徙居苏州,官至职方郎中。因子显赫,累官银青光禄大夫。

嘉祐二年(1057),他与族侄章衡同时进士及第。章衡中状元,章惇耻于位列族侄名下,公然违抗皇命,“委敕而出”。此举成为他人生的第一个污点,“士论忿其不恭”。

嘉祐四年(1059)再考,举进士甲科第五名,开封府试第一名。他这才受敕出仕,初任商洛(今陕西省商洛市附近)县令。治平元年(1064)迁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雄武军节度推官。

嘉祐七年(1062),时任商洛县令的章惇与担任凤翔府节度判官的苏轼,因同试永兴军进士,于长安见面相识。二人一见如故,“相得欢甚”。苏轼视章惇为旷世奇人,极尽褒扬之词。而年轻气盛的章惇也毫不含糊,跟苏轼交好后,确实做出了一些“奇伟”之事。

章惇和苏轼因差试官开院,同途小饮山寺。忽然听说山上来了老虎,两人借着酒劲,骑马去看虎。“去虎数十步外,马惊不敢前”,苏轼吓得掉转马头就往回跑。章惇则独自扬鞭策马向前奔去,口中喊着:“我自有道理。”随后,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个铜锣,就地抓起一块石头,把锣敲得当当响,“虎即惊窜”。章惇回到山寺里,对惊魂未定的苏轼说:“子定不如我。”

治平元年(1064)正月,二人同游南山,至仙游潭。这里山高水清,“下临绝壁万仞”,地势险要,潭上只有一块窄木做桥,通向对岸的峭壁。章惇请苏轼踩木过潭,在绝壁上写字。苏轼不敢过。于是章惇随身携带好笔墨等物,稳步走过独木桥,将长绳拴于树上,提起衣服,顺绳而下,来到一块光滑的峭壁附近,以漆墨濡笔大书石壁,曰:“章惇、苏轼来游。”原路返回后,神色轻松如初。苏轼拍着他的背,半开玩笑地说道:“君他日必能杀人。”章惇不解,问为什么。苏轼说:“能自判命者,能杀人也。”章惇听后大笑。

这段文字对展现章惇的性格和日后的执政作风非常有意义。苏轼虽不如章惇胆量大,但却是最懂他的人。(https://www.daowen.com)

可惜的是,这两位有着莫逆之交的翩翩才子,不止在追大虫和过独木桥时各自走向了相反的方向,日后两人选择的政治阵营也是互不相容的新旧两党,不仅分道扬镳,而且还渐行渐远。苏轼那句“能自判命者,能杀人也”,也一语成谶。

治平三年(1066),参知政事欧阳修赏识章惇,推荐其试馆职,章惇虽考试合格,却因“委敕而出”的不恭品行遭到一些官员的攻击,未入馆职,改任常州武进县(今江苏常州武进区)知县。第二年又因同样原因,入馆职未果,欧阳修便举荐其为著作佐郎。随后,章又遇到第二位恩人。

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为变法筹备班底,急需一批锐意改革的年轻人。张郇和李承之向王推荐章惇。王安石对章的风评素有耳闻,很有疑虑地说道:“闻惇大无行。”李承之则极力劝说王要见一见章惇,认为要用章的才干,而不是品行。于是王、章会面,“惇素辩,又善迎合”,一番深谈下来,王不但疑虑消除,而且还十分欣赏章的才华,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遂任命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集贤殿校理等职,参与制定新法。《熙宁新定时服式》应该是此时所作。

熙宁三年(1070)五月,制置三司条例司撤销,章惇改任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兼详定编修三司令式,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参与制定财政机构的法规。

在熙宁五年(1072)至熙宁七年(1074)三年间,章惇历湖北、湖南察访使,经略南北江;采取恩威并用的手段,成功统一此地区的割据势力,使南北江诸蛮相继纳土,接受宋廷管辖,为国家开拓了疆土。诸蛮上缴租赋,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他还帮助溪峒建筑城池,设立州县等统一规划,也缓解了少数民族与周边汉族的摩擦,有利于国家安定。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病故。神宗年仅九岁的六子赵煦(宋哲宗)继位,宣仁皇太后高氏和神宗母后向氏共同垂帘听政,章惇因拥立宋哲宗有功,改知枢密院事。两太后在神宗时期就极力反对变法,遂起用司马光为相。

司马光执政后,熙宁新法基本被罢黜。至元祐元年(1086)正月,只有青苗、免役、将兵之法尚存。在新党整体不占上风的情况下,章惇一直坚持自己的主张,他上疏千言,逐条分析免役和差役二法的利弊,针锋相对地驳斥司马光。

元祐八年(1093)九月,宣仁太后去世,十七岁的宋哲宗亲政。从没受过太后和元祐旧党重视的小皇帝赵煦,终于等到亲政,他随即诏改次年为绍圣元年(1094),明示要继承父皇神宗的改革事业。同时罢免高太后任命的宰相吕大防、范纯仁,起用章惇为相。此后,章惇独相直至哲宗去世。

在他主持下,以常平、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等法,总为一书,定名为《常平、免役敕令》,颁行全国,熙宁新法基本全部恢复。

元符三年(1100)正月,年仅二十五岁的宋哲宗英年早逝,无子。向太后召宰执于福宁殿,议立皇位继承人。申王和简王的亲生母亲都在世,向太后为维护自己的地位,提出要立丧母的端王赵佶。章惇坚决反对,他直言不讳地说:“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

哲宗元符三年,春正月,帝崩……太后曰:“申王有目疾,不可。于次则端王佶立。”惇曰:“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言未毕,曾布叱之曰:“章惇未尝与臣商议,如皇太后圣谕极当。”蔡卞、许将相继曰:“合依圣旨。”太后又曰:“先帝尝言端王有福寿,且仁孝。”于是惇默然。(明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建中初政》

徽宗即位后,章惇依例晋升为特进,封申国公。同年九月,徽宗就将反对他当皇帝的章惇罢相,改任越州(今浙江绍兴)知州,途中再被贬为武昌军节度副使,于潭州(今湖南长沙)安置。此后几年官职数度迁徙。崇宁四年(1105)十一月去世,享年七十一岁。葬于长兴(今浙江长兴九龙山)。章惇墓现属长兴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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