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康
传统观念认为不生病便是健康。1946年,《世界卫生组织宪章》的前言(the Preamble to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中对健康的定义是: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衰弱现象(infirmity),而是躯体上、精神上和社会适应上的一种完好状态(state of complete well-being)。可见,健康至少包含健壮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精神状态。
躯体上的完好状态是指躯体结构、功能和代谢的正常。精神上的完好状态是指情绪、心理、思维等正常,愉快地工作和学习,能应对紧急的事件,处理复杂的问题。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是指人的行为与社会道德规范相吻合,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在社会中承担合适的角色。(https://www.daowen.com)
值得一提的是,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可相互影响,心理不健康可伤害身体,甚至引起躯体疾病;反之,长期躯体疾病的折磨也可引发精神和心理上的障碍。此外,健康的标准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变化。在不同地区,不同年龄的人群中健康的标准也会略有不同。增强健康意识,促进人群健康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