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政府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持续推进
2017年,中央政府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取消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规范17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见表1)。简政放权改革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7年,新设市场主体达到新高点,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924.9万户,同比增长16.6%,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平均每天新设5.27万户,高于2016年的4.51万户。全年新设企业607.4万户,同比增长9.9%,平均每天新设1.66万户,高于2016年的1.51万户。截至2017年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9814.8万户,其中,企业3033.7万户,个体工商户6579.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万户,分别占30.9%、67.0%、2.1%。按2016年底全国人口计算,2017年底,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71户,比上年增加7.7户;平均每千人拥有企业21.9户,比上年增加3.1户。[1]
表1 中央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历程回溯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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