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研究现状综述
整体上看,有关“放管服”改革的研究文章和著作数量处在比较平稳的状态,较之2016年的热度有下降趋势,新研究者并没有随着改革的推进而大量涌入。同时,研究方法、研究主题变化幅度较小,研究中较少运用量化分析,研究主题理论框架的切换和领域的细化仍显不足,研究者多集中在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和经济学学者的参与对于研究维度的丰富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研究主题中对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探讨明显增加。重要的著作是由朱光磊主编的《构建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探索》[3]。
在中国知网以“行政审批”为篇名,共检索到期刊文章186篇。区别于定性分析和逻辑演绎的常用方式,夏杰长等通过地级市数据和企业数据定量分析了审批改革的效果,为“改革促增长”提供了一定的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行政审批改革可以通过减少企业交易费用来促进经济增长。行政审批可以抑制社会成本,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而中国渐进性的审批改革确实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其微观机制是减少了企业的交易费用。[4]丁辉等从地方政府创新的视角来解释不同地区选择不同审批模式的原因,认为解释地方政府的审改模式选择差异,不能仅停留在对审改模式特征的比较上,还应考察地方之间竞争如何影响模式选择。[5]梁雨晴等通过分析《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政府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影响,找出紧张关系产生的缘由,指出该法的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但对如何取消行政许可的实现路径并未提供足够的指引,因而,在依法改革的新要求下产生了抑制地方政府进行审批改革积极性的客观效果,不利于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化和推进。文章认为要实现依法治国与改革推进并行不悖,立法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设立《改革法》等为改革探索空间设置保障。[6]
在中国知网以“行政许可”为篇名,共检索到期刊文章94篇。王福涛等基于分权制衡理论选取四大变量(指标),依据J市41个行政许可审批单位审批绩效第三方评价相关数据,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行政相对人更关注行政主体的实质性回应。相对于内部监督途径的健全性,内部监督检查的日常性变化对服务满意度影响更大。据此,应增加行政许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监督管理指标的权重,强化外部监督回应与内部监督回应之间的联动。[7]王克稳认为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集中整合、归并到一个部门行使,以此消解部门对行政审批改革的掣肘,打破以审批为基础构建的传统管理体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由此成为行政审批改革中推出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但将行政许可权从法定部门的职权中分离出来交给其他部门行使,涉及法定许可机关的变更和法定职权的转移,因而,这一改革在理论上还未形成共识,实践中还面临着强大阻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技术性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充分论证以及实践中的不断探索。[8]栗燕杰认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未到位,缺乏统一主管机构、政府自身阻力、审批流程繁琐复杂、配套支撑较为缺失、法律瓶颈障碍都是严重阻碍因素。为此,有必要在服务政府与法治理念的引领下,启动《行政许可法》的修订,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理顺改革体制,严格实施目录管理,规范相关中介机构及其服务,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避免溢出审批等举措,推动行政审批制度以适应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求,并充分释放经济社会活力。[9](https://www.daowen.com)
在中国知网以“政务服务”为篇名,共检索到期刊文章264篇,主要分为两个主题:线上的政务服务和线下的政务服务。在实体政务大厅的研究中,宋林霖、赵宏伟认为,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地方政务服务中心所面临的新挑战,无涉服务中心的本质属性,而是根源于服务中心改革的不到位。因此,主张放弃政务服务中心现有改革成果的“中心解体论”,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倒退,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心改革,精准定位,积极创新,才是符合现代政府治理规律、顺应时代的科学发展观。[1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强化了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一站式审批平台的定位,但同时中心本质上的创新属性被逐渐消解,致使近期行政服务中心自身的实践探索进展缓慢,理论研究陷入僵局。杭州“市民之家”在建设理念方面独具特色,除具有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功能之外,特别重视建立长效、稳定的公民参与平台,其成功的运行表明中心可成为加速社会组织成长的制度装置。这既表明了政府在推动公民精神养成和社会组织成长中的积极立场,又加强了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信任。虽然,这种作用还主要出现在经济较发达和社会开放度较高的地区,但从趋势上看,伴随着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杭州“市民之家”的改革模式不仅可以成为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拓展方向的参考样本,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改革本身已经超越了审批制度改革技术层面的需求,从战略的高度为政府职能的结构性调整试水。通过杭州“市民之家”的可贵探索,行政服务中心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整体想象空间和可能性实验场域的功能再次回归与彰显。[11]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题中,翟云认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治理现代化具有高度契合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理念、制度安排、推动路径也在本质上为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奠定了理论基础。[12]对于如何推进互联网+服务,张佳慧认为,坚持顶层设计与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政务服务内容、健全配套服务体系,构建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核心,以社会公众的现实需求为导向,信息数据资源互联共享的整体性治理模式。[13]顾平安认为跨部门政府业务流程再造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需要逐步改变按照“职能分工”原则把一项完整的工作分成不同部分、由相对独立的各个部门依次处理的传统工作方式,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重新思考相关业务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重新设计跨部门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全过程,形成面向对象的高效化、便捷化和合理化综合业务流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