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性城镇化”现象比较突出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增设市辖区:一是“切块设区”,即从相关县或县级市中划出部分区域设置为市辖区,近年来,也出现了少量将一个市辖区拆分为多个市辖区的案例;二是整建制改区,即将相关县或县级市整体改设为市辖区。由于“切块设区”往往会将相关县或县级市辖域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划走,多数情况下会受到相关县或县级市比较强烈的抵制,改革阻力很大,因此,近年来新设立的市辖区主要是通过整建制撤县(市)设区的形式完成的。除了少数县域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高的东部地区,整县(市)改区存在的一个普遍性政策溢出效应,就是很多新设置的市辖区无论是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管理形式,都具有浓厚的县域色彩,与市辖区的建制性质名不副实。[1]特别是那些新设置在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远离中心城区的市辖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人口集聚不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更是与中心城区存在巨大鸿沟。与此同时,由于第一产业在此类市辖区的产业结构中还占据着一定的比重,大量农村人口也还未能完全转向非农产业,都使得其政府管理普遍具有明显的“农政”色彩,“市政”色彩则明显不足,“假性城镇化”现象比较突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