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撤县(市)设区引发的市、县矛盾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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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撤县(市)设区引发的市、县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纵向间政府关系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地方自主性和权利主体意识的增强,这也导致上下级政府间的博弈态势明显增强,下级政府的话语权得到强化。如前所述,近年来新设立的市辖区主要是通过整县(市)改区的模式设置的,但这一模式同样可能带来市县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上级市而言,撤县(市)设区显然有利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短期内迅速提升主要经济指标。特别是,考虑到由原来的县(市)改制而来的市辖区往往拥有比较广阔的辖域,改区后不仅大大增加了城市发展空间和潜在的土地财政收入,而且也为域内公务员的交流晋升提供了更为顺畅的渠道和更宽广的平台,因此,市级政府对撤县(市)改区多持积极态度[2]。但对于县(市)而言,改区则是诱导性因素与约束性因素并存,因此,现实中县级政府的态度主要取决于自身能够得到多少优惠条件:当上级市为省会或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时,改区不仅有利于分享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成果,还有可能提高各级官员的行政级别,因此,县级政府通常持积极态度;如果上级市只是一个经济实力一般的普通地级市,改区不会产生前述的一系列政策利好,反而使得县级政府的行政权力、财权等各方面更多地受制于上级市政府的限制。[3]虽然在我国的制度环境下,上下级政府的博弈是很不对称的,下级政府通常处于下风,但这并不意味着县级政府对改区行为只能是无条件地接受。现实中因撤县(市)设区引发的市、县博弈乃至对立案例虽不多见,但却也会不定期地出现,最近的案例如南平市与所辖县级市武夷山市之间因撤市改区引发的博弈,最终因武夷山市的强烈抵制而未能实施。(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