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设市辖区情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2016—2017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设市辖区情况

近年来,相较于“撤县(市)设区”的批复数量,新设市辖区的数量明显较少。根据统计(见表2),2016—2017年全国共6个省、自治区获得国务院批复新设市辖区,其中,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设立乃东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设立伊州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设立色尼区是由于原有地区行政建制改为地级市行划建制,其他为在原有地级市区划基础上新设市辖区建制。从数量上来看,新设市辖区数量较少,而从其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这可以说明中东部地区的市辖区设置已经基本“定型”,而中西部地区随着原有行政区划与行政建制的调整需要进一步新设市辖区来适应地级市的区划改革与发展。另外,广东省深圳市因为移民增加等原因,城市人口逐年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其经济发达使得城市化进程较为超前,城市管理需要增加相应的市辖区建制,所以通过新设市辖区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表2 2016—2017年全国新设市辖区情况汇总表(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方网站(截至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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